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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溪区松阳湖港区化工码头至云溪区绿色化工园公路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公示

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 2021-12-23 17:21

经审议,2021年12月23日,我局拟批准《关于云溪区松阳湖港区化工码头至云溪区绿色化工园公路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联系电话:0730-841205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溪区松阳湖港区化工码头至云溪区绿色化工园公路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

岳阳市云溪区

建设单位

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溪区松阳湖港区化工码头至云溪区绿色化工园公路工程(一期)位于岳阳市云溪区,项目起于下穿岳临高速处,路线由西往东,穿过云溪区绿色化工园,到达依江220KV变电站南侧,与S210(K5+505)道云路平交,全长2.04km,路基宽22.5m,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4车道,设计行车速度60km/h。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项目施工设置2处弃土场,占地面积41750m2,平均弃土高度8m,在K2+530~K2+665、K3+900~K4+430以及弃土场旁各设置一条路基宽4.5m的施工便道,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混凝土及沥青搅拌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工程设计、建设要按照道路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要求,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工程配套设施,避免二次施工造成对环境的影响。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严禁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施工,并须配备洒水设备、定期洒水抑尘。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各类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废气、沥青烟等。通过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运送砂石料等散装物料的车辆须采取密封方式或篷布遮盖,同时采用尾气达标机械和车辆、加强日常保养、合理安排工序等措施减少燃油废气的产生;通过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先进施工技术等措施减少沥青烟的产生,并避开环境敏感时间点施工,合理安排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施工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各类废水按要求应收尽收、合理处置,严禁通过自设的管道或自流排入周边水域。其主要废水为施工废水、路面冲刷雨水、各类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路面冲刷雨水、各类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置后回用于施工降尘,不外排。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开挖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弃土按要求运送至弃土场填埋;建筑垃圾收集后及时送指定的地点合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合理处置。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须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和运输方案,合理选取车辆运输时间、路线,采用低噪声设备、先进施工工艺和合适的施工方式,加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及维护,禁止噪声较强的机械在夜间及休息时间段内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限值标准。

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项目合理安排施工时限,避免雨季作业;规范设置材料堆场、施工生产区、沉淀池及弃土场,采取必要防渗措施;路基分区段开挖和填筑,剥离表土妥善存放,回用道路绿化;施工完毕后及时恢复临时用地、便道等原有土地状况,并做好线路两侧绿化,切实减缓周边生态环境影响。

7.加强施工及营运期风险防范。制定全线交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落实预案中的保障措施,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危害;加强公路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建立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