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我区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从对中央和省交办问题清单现场核查情况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力度不足。
二、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1.我区对中央、省交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复核,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长江保护法》宣传政策长期到位。2.要求责任单位加强日常监管和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破坏违法行为。3.加大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今年以来,共组织了5次《长江保护法》学习业务知识培训及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认知感和守法意识。4.已根据“湖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结合区情制定了云溪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方案(草案)。
三、整改目标及达成情况
加强长江生态保护监管,配合相关单位组织执法检查,督促相关单位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四、后续工作安排或长效监管措施
1.督促辖区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各项宣传活动有序开展。
2.加强生态环境大检查,建立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破坏等影响生态环境的违法乱纪行为。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云溪区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王晓利 ,联系电话:18075708281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