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云溪区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治销号情况的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驻区单位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通知公告

关于云溪区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治销号情况的公示

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 2021-09-21 09:35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方案》要求,我区已完成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反馈的“有的地方政府、企业和老百姓的环保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政府的监督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公众的社会责任,还没有很好地落实到位,没有真正地做到严格遵纪守法”、“湖南乡镇及以下集中饮用水源划定保护区的比例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也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湖南省是有色金属大省,一些重金属元素含量高,导致部分饮用水水源不能稳定达到III类标准”等3个问题整改任务,现拟对以上问题进行销号,并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附件:云溪区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

2021年9月21日        


附件

云溪区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目标

销号时限

整改完成情况

1

有的地方政府、企业和老百姓的环保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政府的监督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公众的社会责任,还没有很好地落实到位,没有真正地做到严格遵纪守法。

压实生态环境责任,加强环保法律宣传,强化工业企业环境监管,严格执法,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

1.全面压实生态环境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修订出台了《岳阳市云溪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岳阳市云溪区一般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加大环保领域问责力度。2.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组织辖区内企业召开环保业务知识培训,开展环保警示教育,对违法案例进行通报,增强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守法意识,强化“6·5”环境日宣传,开展“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参与度。3.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检查企业100余家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3起,罚款197.3万元,移送拘留2起,行政拘留3人。

2

湖南乡镇及以下集中饮用水源划定保护区的比例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也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完成全区千吨万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任务。

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

已完成曹峰水库和枧冲水库2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任务。

3

湖南省是有色金属大省,一些重金属元素含量高,导致部分饮用水水源不能稳定达到III类标准

全区饮用水水源稳定达到III类标准。

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

我区无涉重矿山及工业企业,已开展千吨万人级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季度对曹峰水库和枧冲水库开展水质检测,开展了辖区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和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双花水库、曹峰水库和枧冲水库等饮用水水源能稳定达到III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