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岳阳市云溪区道仁矶溶剂化工厂污水处理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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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市云溪区道仁矶溶剂化工厂污水处理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公示

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 2020-08-24 09:37

经审议,2020年8月24日,我局拟批准《关于岳阳市云溪区道仁矶溶剂化工厂污水处理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联系电话:0730-841205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市云溪区道仁矶溶剂化工厂污水处理站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绿色化工产业园

建设单位

岳阳市云溪区道仁矶溶剂化工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北京国环益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市云溪区道仁矶溶剂化工厂污水处理站改建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绿色化工产业园,总占地面积1000m2。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3个氧化水池和2个污水储罐,与紧邻的湖南莱万特化工有限公司合建一座处理规模800t/d的“调节池+微电解催化氧化+XL高效生物反应塔+好氧池+清水池”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设施,主要接纳岳阳市云溪区道仁矶溶剂化工厂及湖南莱万特化工有限公司两厂的废水(两厂污水各为400t/d),其中湖南莱万特化工有限公司碱性水中和后须先经自建三效蒸发系统除盐后与剩余废水合并经密闭管道通入岳阳市云溪区道仁矶溶剂化工厂进行微电解催化氧化以及高效生物反应塔两步工序,处理完的尾水再回到湖南莱万特化工有限公司厂内氧化池、沉淀池进一步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管网排入云溪污水处理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做好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对裸露地面采取设置防尘网或者防尘布等措施,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建筑垃圾应外运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场地,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恶臭废气及无组织废气。其中恶臭气体经“收集系统+两级冷凝+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经加大检修及厂区绿化等方式减少排放。项目废气中恶臭废气须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表2标准限值;VOCs须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相应标准要求。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初期雨水与湖南莱万特化工有限公司经三效蒸发系统除盐后的废水一起通过微电解催化氧化+高效生物反应塔处理,再进入湖南莱万特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后续处理后通过园区管道排入云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再通过管道排入云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最终排放废水须满足云溪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固体药剂废包装材料、污泥及生活垃圾。其中固体药剂废包装材料属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储存处置;污泥属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标识储存并建立管理台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搅拌器、风机和各类泵等主要的声源设备等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6、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用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治措施和制定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方案。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防止环境污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建物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根据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重点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漏污染地下水。

7、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系统和环保设备维护和管理;注重各类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建立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9、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432t/a。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