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执法案件信息公示(2023年5月12日)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2023-05-15 14:08   浏览量:1   | | | |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岳云农(渔)罚〔2023〕6号

李浩涉嫌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进行垂钓案

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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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6日上午6点30份,当事人李浩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云溪段兴达码头水域违规垂钓。该行为违反了《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1.责令改正;

2.罚款600元。

依据:《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及第三十条、《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长江保护)第三项。

履行方式:华融湘江银行云溪支行缴纳罚款;期限:15日

云溪区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5月17日作出的行政处罚。

2

岳云农(渔)罚〔2023〕7号

李涛涉嫌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进行垂钓案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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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6日上午6点30份,当事人李涛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云溪段兴达码头水域违规垂钓。该行为违反了《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1.责令改正;

2.罚款600元。

依据:《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及第三十条、《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长江保护)第三项。

履行方式:华融湘江银行云溪支行缴纳罚款;期限:15日

云溪区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5月17日作出的行政处罚。

3

岳云农(动监)罚〔2023〕1号

云溪区林森宠物生活馆涉嫌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案

云溪区林森宠物生活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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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森

2023年4月21日,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云溪区林森宠物生活馆涉嫌在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动物诊疗活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331元;

2.罚款32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五条、《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置自由裁量权基准》(动物卫生监督 )第18项。

履行方式:华融湘江银行云溪支行缴纳罚款;期限:15日

云溪区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5月12日作出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