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1、贯彻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国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2、研究编制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农业生产指导性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设科室11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政工人事股、粮油经作站、科教推广站、农产品质量监管和市场信息站、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村生态能源局、粮食管理股、农机管理股、二级机构为全额拔款性质的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为扶贫开发办公,全额拔款性质的正股级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执法大队、农业农机技术推广培训中心,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种子管理站,土肥站,植保质监站。
三、部门收支概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631.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5.68万元(经费拨款631.6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 631.68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623.6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31.6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 555.6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76万元,是指我局为完成专项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经费30万元,农业技术推广10万元,农机管理3万元,农村能源建设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10万元,粮食市场执法8万元,扶贫领导小组工作经费1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14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14万元,比上年预算8.52万元,减少2.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1.24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一,将进一步加强接待费管理,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2.1万元。其二,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随之降低,其他交通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28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