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2022-11-23 15:42   浏览量:1   | | | |

关于下达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

(岳云农发〔2022〕5号)


各项目实施主体:

经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现将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计划下达你们(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实施主体须在湖南省农业资金项目监管平台填报项目实施方案,并经逐级审核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区农业农村部门将及时在项目监管平台中填报项目实施进度。另根据《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脱贫县涉农融合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湘财农〔2022〕14号)要求,项目实施主体应积极加强与区乡村振兴部门对接,按要求将项目有关情况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

2、项目实施主体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未开工项目,要尽快开工;已开工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项目要在2022年12月底前完工,并100%完成项目财政资金支出。要及时在湖南省农业资金项目监管平台中填报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3、项目实施主体根据《湖南省农业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应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等资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部门。

附件:云溪区关于下达2021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计划表

岳阳市云溪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

云溪区关于下达2021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计划表

项目文号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投入(万元)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湘财预〔2022〕163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明细的通知》

湖南淳湘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贷款贴息

贷款贴息

15.699

湖南济海物流有限公司

贷款贴息

贷款贴息

40.55

岳阳市科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贷款贴息

贷款贴息

3.8708

合计

60.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