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云溪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清单》要求,现将我区负责的“船舶生活污水直排河湖和监管执法工作乏力”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船舶生活污水直排河湖,监管执法工作乏力。督察暗访期间,对岳阳市32艘船舶生活污水去向进行核查,发现18艘船舶存在直接通往舷外的生活污水排放管路,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排入洞庭湖、湘江等水体。2023年12月,督察人员当场将发现的船舶生活污水直排违法线索交办给岳阳市相关职能部门,但直至2024年3月督察进驻,交办的违法线索仅立案2起,监管执法工作乏力。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整改目标: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常态化巡查,严厉打击船舶违规排放生活污水行为,实现船舶生活污水“船上储存、移动接收、岸上处置”。
整改措施:1.对辖区范围内船舶涉事船舶进行依法查处,实施污水排放管路盲断或铅封作业;对涉事外港籍船舶,协调属地交通部门开展协查处置工作。2.强化监管巡查,交通、海事部门联合对到港船舶和港口码头进行执法巡查,依法打击生活污水直排违法行为,并对除污水交付管路外的其他外排管路实施盲断或铅封。3.加强船检管理,对按规定应加装生活污水收集装置而未装的受检船舶,不予检验发证,同时检查除生活污水交付管路外的其他外排管道的盲断或铅封情况。
三、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整改目标达成情况:落实船舶违规排放生活污水常态化巡查,实现船舶生活污水“船上储存、移动接收、岸上处置”。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一是对辖区范围内船舶涉事船舶进行依法查处,今年以来联合海事共完成52艘污水排放管路盲断或铅封;未发现外港籍船舶有违法违规现象。二是今年共巡查巡检7次,2次联合海事部门对到港船舶和港口码头进行执法巡查,依法打击生活污水直排违法行为,并对除污水交付管路外的其他外排管路实施盲断或铅封。三是加强船检管理,今年共检查船舶20艘,对按规定应加装生活污水收集装置而未装的受检船舶,不予检验发证,同时检查除生活污水交付管路外的其他外排管道的盲断或铅封情况。
四、后续工作措施
1.持续强化船舶生活污水直排河湖的日常监管和打击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持续加大船舶生活污水“船上储存、移动接收、岸上处置”督促力度。
3.持续加强船检管理,严厉查处船舶除生活污水交付管路外的其他外排管道的盲断或铅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