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我区建筑垃圾减量化管理水平不高的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0-16 14:42   浏览量:1   | | | |

  按照《岳阳市贯彻落实2024年度云溪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问题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区负责的“建筑垃圾减量化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建筑垃圾减量化管理水平不高。未研究制定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推进方案,减量工作无具体落实措施,工作推进不力。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整改目标:提高建筑垃圾减量管理水平,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从源头上减少建筑垃圾的增量,提高建筑垃圾综合无害化利用效率,加强部门综合执法力度,有效保证建筑垃圾规范有序管理。

  整改措施:1.落实政策标准。实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管理,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标准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备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标准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2.完善组织领导。建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指导垃圾减量工作有力开展。3.强化现场监管。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纳入项目建设开工条件审查及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督促项目建设责任主体落实绿色施工方案、建筑垃圾分类和减量方案编制。实行项目清单制管理办法,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存储及分类处置。4.探索建筑垃圾无害化利用。探索建筑垃圾加工综合利用,加强部门联系,信息互通,考虑市政工程设施、园林绿化设施、道路建设工程等项目优先使用经检测合格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5.积极开展监督检查综合执法。对落实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不及时、不严格的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限期整改、记录不良行为、红黄牌警示等相应信用惩戒。

  三、整改目标完成和整改措辞完成情况

  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推进工作纳入行业管理日常巡查检查范围,制定工作台账,定期对建筑工地开展执法巡查,督促建设项目责任主体按要求开展规定工作。与园区、水利、交通等具有建设项目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加强部门联系,成立了工作联系群,信息互通,积极优先推广建设项目使用经检测合格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1.完善了组织领导,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2.开展了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纳入项目建设开工条件审查及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督促项目建设责任主体落实绿色施工方案、建筑垃圾分类和减量方案编制。实行项目清单制管理办法,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存储及分类处置。3.加强部门联系,成立了工作联系群,信息互通,积极优先推广建设项目使用经检测合格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

  四、后续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媒体监督作用,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宣传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重要性,普及建筑垃圾减量化有关基础知识,积极营造各方共同关注支持的工作氛围。

  2.强化现场检查。定期开展执法检查,重点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对建筑垃圾划分类别,实行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和利用。

  3.打击违规行为。对不按政策要求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业处罚,有效保证建筑垃圾规范有序管理。


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