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立足本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围绕法治政府内涵,体现司法主职有特点。树好严格执法资格准入“风向标”。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核)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区交通运输局81名行政执法人员所持交通部行政执法证,不符合“两证”换发条件,初审未通过,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扣好了“第一粒扣子”。守好刑事执行“责任田”。对特殊人群进行信息核查,落实重点对象必接制度,派专人跟进落实送人到家,严格执行日常签到、请销假制度。2022年社矫“三防”工作顺利完成,无脱管漏管,回执率、衔接率、重点对象接回率均达100%,完成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9起。织好合法性审查“防火网”。今年区司法局共完成合同、批示件审查共190件,经审查合同无一例发生矛盾纠纷,确保各类项目在法治轨道有序推进。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共发布规范性文件26件,无一被确认违法或撤销。
(二)对标服务性政府要求,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上台阶。一是做好法援惠民生工程。2022年,法律援助中心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09件,其中民事31件、刑事78件,援助率100%,实现了刑事辩护全覆盖。二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今年,我区各级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91起,调处成功率为98%,全区无因调解不及时和调解不当而发生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三是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扎实开展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普法六进”,直接受教育群众达15000余人次。
(三)完善体制机制,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见实效。积极探索乡镇综合执法赋权下放,进一步推动了行政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2022年对5个镇(街道)和10个区直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了执法权下放调研及镇(街道)执法情况摸底排查,并于11月1号向区人大常委会做了专题汇报。夯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2022年所有复议决定均未被人民法院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以区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均无败诉记录。
(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工作下功夫。2022年5月,针对己内酰胺项目周边违法“抢栽抢种”现象,我局选优配强处理经验丰富的骨干人员,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全程参与专项整治行动,为相关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和行政强制提供法律支持,为依法打击提供法律保障,为行刑衔接做好沟通协调。目前,抢栽抢种中有三起涉嫌犯罪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相关部门对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准备按程序对违法建筑拆除,并依法解除相关土地流转协议,有力遏制了投机性套取国家补偿资金的违法行为,营造了良好社会风气。另外,码头遗留问题处理取得阶段性进展,在对上争取资金方面,已到位项目资金84万元。
二、存在的困难
法治人才严重不足。我局有行政编制23名,现有在编人员19名(含5名退线改非人员),行政编制空编4名。部分法律业务如行政复议原则上必须配备2名法律专业人员才能开展,目前区司法局人力配置与上级硬性要求还有差距。
三、2023年工作思路
(一)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司法所考评奖惩等制度,积极争资争项落实司法所办公用房、外观标识和内部设置统一规范要求,逐步解决司法所长职级待遇问题。
(二)积极探索将部分行政执法权赋予镇(街道)。明确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职责,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要求,根据各镇(街道)实际需求,制定镇(街道)行政执法清单。进一步加强督促培训,提升一线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定期开展对各执法部门的案卷评查。
(三)“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对六大执法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推进“以案释法”力度,使普法更可触可感。创新普法形式,依托阵地建设抓好线上线下一体布局,推送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内容,放大普法效能。
(四)实施“智慧矫正中心”增补建设项目。根据司法部“智慧矫正中心”考核评价标准及省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我区属增补建设对象之一,2023年将在积极协调争取项目落地完工。
(五)加强与政法单位的协调联动。发力政法数据大平台建设,与人民法院做好社矫对象数据的录入对接。与人民检察院开展行政执法联合检查,放大执法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