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云溪区贯彻落实“一规划两方案(2021-2025年)”工作任务措施清单
填报单位:云溪区司法局
序号 |
工作任务 |
相应的工作举措(含可供检验的工作成果) |
单位(科室) |
1 |
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支持律师依法执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
(1)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的“窗口化”服务平台,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在镇(街道)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作为服务群众的一线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主要承担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咨询等职能;有条件的地方在村(居)委会或当地社区服务中心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提供相关法律服务。2022年年底前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
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
(2)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重点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权益,推动城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辐射。建立完善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公共法律服务发展规律的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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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 |
(1)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司法鉴定、法治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队伍融合到“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实现“网络化”服务,基本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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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司法鉴定、法治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队伍融合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本实现 “窗口化、综合化、一站式”服务。推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确保“三集中,三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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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聚力打造“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根据国家法律援助立法情况,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众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 |
(1)开展“法润三湘”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向省司法厅申请派遣“法润三湘”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缓解法律服务专业力量不足问题,保障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足量供应,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水平。组织志愿者、律师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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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应援尽援。设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积极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宣讲法律知识,进行法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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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职业人职前培训工作分别由相关单位具体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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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升“关键少数”法治意识 |
(1)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职评议工作。 |
区司法局,法治调研与督察股 |
2 |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 |
(1)完成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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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区委、区人大报告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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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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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健全和落实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机制,广泛深入宣传宪法、推动宪法宣传活动制度化。 |
(1)将宪法法律学习列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的必学必考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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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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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将学习宪法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必学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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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 |
(1)组织开展全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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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民法典纳入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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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开展云溪区司法局以案释法微宣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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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合区人民法院等单位深入乡村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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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
(1)年初,制定下发全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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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区直执法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开展不定期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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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底对全区 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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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全面落实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规划 |
(1)区委区政府转发云溪区《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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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合区委理论宣讲团,开展普法宣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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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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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全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学法考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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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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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 |
(1)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
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
(2)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强办案场所标准化建设,建设“智慧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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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本级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建立科学通畅、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监督有力、指导精准、宣传有效的工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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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探索建立“繁简分流”的案件审理机制,不断提高办案质效,逐步实现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率不低于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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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完善行政复议监督机制 |
(1)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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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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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
(1)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内部案件讨论交流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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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充实行政复议队伍,聘用专业律师团队为行政复议提供更完善的法律支持,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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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
(1)细化出庭应诉要求,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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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与法院的联系,深化府院联动工作,聚焦法治考评、府院常态联动、办案协作,高效助推行政与司法有序衔接、良性互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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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督促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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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化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考核评估、晾晒问责,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全面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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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应诉工作 |
(1)承办、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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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全区行政机关行政诉讼工作事后监督,要求各行政机关收集、整理本行政机关的行政败诉案件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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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统计全区行政应诉相关台账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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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大力推进素能提升工程 |
(1)完善研学、培养机制,加强对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各级法院发布的白皮书、司法建议和典型行政案例的学习和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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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拓宽交流平台,打造兼具综合性、专业性、实务性的应诉人才队伍。 |
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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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深化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 |
(1)提高案件审理及应诉水平,建立败诉案件内部分析研判机制,对本机关败诉的案件进行专题总结,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充分发挥案件集体讨论会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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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 |
(1)优选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聘兼职法律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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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管理和考核,制定兼职法律顾问坐班制度和考核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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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兼职法律顾问跟线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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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增强区政府专职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强与兼职法律顾问的协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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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
(1)严把审查程序关。未征求意见(包括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应当专家论证、公平性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符合条件的才需进行评估)而未进行的,一律不予合法性审查或登记。 |
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
(2)加强清理工作。今年我区完成市人大及市局所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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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健全行政决策制度 |
(1)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本级政府及区直部门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按《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落实目录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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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
(1)持续推动6+1(城管、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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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基层管理有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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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
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
(2)及时报送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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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落实告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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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强行政执法依据管理 |
(1)全面梳理、规范执法事项,建立清单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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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确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并动态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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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
(1)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按照违法行为危害性和具体情节实施定档分阶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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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施动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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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力推广柔性执法方式 |
(1)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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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制定免罚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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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研究制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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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
(1)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要求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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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
(1)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 |
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
(2)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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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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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支持律师依法执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
(1)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 (2)引导律师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提高刑事辩护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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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
(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预防为主、调解优先的原则,司法行政机关和调解组织要把排查作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村(社区)调委会每周组织一次、镇(街道)司法所每月组织一次、区司法局每季度组织一次普遍排查,确保全覆盖、无盲区。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分类梳理,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加强矛盾纠纷预测预警,加强舆情分析和风险研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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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诉源治理,优化整合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和力量,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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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充实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知识化解领域内矛盾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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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规范使用“湖南省司法行政基层管理系统”,按时录入人民调解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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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落实区、镇、村三级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组织好辖区内人民调解员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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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完善社区矫正制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依法规范设置社区矫正委员会和社区矫正机构,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社区矫正经费和装备保障,推进工作场所调整改造。探索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 |
(1)2022年12月底前,出台《岳阳市云溪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 《岳阳市云溪区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
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股 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股 |
(2)2022年,继续探索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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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3年12月底前,全面推广应用全省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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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3年12月底前,建成智慧矫正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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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5年12月底前,依法规范设置社区矫正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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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5年12月底前,加强社区矫正经费和装备保障,推进工作场所调整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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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之前,出台《岳阳市云溪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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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强特殊人群(社区矫正对象)服务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