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残联)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规划
来源:区民政局   2021-01-21 16:55   浏览量:1   | | | |

今年来,区民政(残联)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面对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我们按照“六稳”和“六保”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工作目标,扎实推进民政(残联)各项工作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民政(残联)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加强从严治党。一是巩固完善抓机制。年初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制定落实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方案,《机关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支部考核办法》等工作制度。二是持之以恒抓学习。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上级文件精神、党风廉政教育等主题开展专题学习15次;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用手机下载《共产党员》、《人民日报》、《湖南日报》、《岳阳日报》、《学习强国》等微信公众,加强对党的理论学习,对时事政治的了解。三是深入持久抓活动。定期开展民主生活会、党员活动日等常规活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让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四是严格落实抓整改。2018年4月18日至5月2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集中巡察,区委巡查组向我局反馈巡察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定整改方案,先后召开15次党组会议和整改调度会,今年10月份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健思牵头,对我局开展了巡察整改评估,反馈问题14项,完成整改13项,长效整改1项,整改到位率92.9%。

(二)扎实做好脱贫攻坚。一是加大社会救助保障。健全完善了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我区现有农村低保1399户2706人,分散供养特困对象190户19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20户725人。其中:低保对象299户703人,特困供养对象21户22人。一类对象共85户200人;二类对象共11户30人;三类对象共224户495人。发放农村低保金637.2万元、城市低保金394.4万元、特困供养金238.4万元。城市低保救助水平368.8元/月,农村低保救助水平243.1元/月。新增纳入农村低保对象499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41人。二是全面落实残疾人各项优惠政策。1-10月份,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17218人次、1117660元;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19911人次、1289640元。发放残疾慰问金32000元;为3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住院医疗救助4000元,为82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门诊服药补助900元。购买15万元辅助器具,13人进行了假肢装配,4人进行了矫形器配置。完成了残疾儿童康复训练62人。截至2020年6月底,为3533名持证1-4级重度残疾人,全额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646875元;发放残疾人燃油补贴19500元;完成了残疾人无障碍改造70户。

(三)加强专项事务管理。 一是深化城乡村居建设。开展村居务公开“亮栏行动”,指导全区规范村务公开,推进村级(社区)社会救助、精准扶贫、资金项目等重大事项公开,全区行政村(社区)全部建成了标准化的村务公开栏,在数量和面积上均超过了省定标准,真正让群众参与到基层事务的决策中来。深化乡村治理,落实省厅部署,全面完成乡村治理三年行动工作,促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督促指导村(社区)修订了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二是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今年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6家,其中社会团体3家,民办单位3家。三是做实社会救助工作。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05人,发放救助金24210元,遣送6人返乡。四是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目前我区76名社会散居孤儿、17名事无人抚养儿童、19名集中供养孤儿全部纳入了基本生活保障。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集中供养孤儿生活保障资金73.91万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2万元。五是全面完成“三性”用工整治工作任务。7月份以来,区民政局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深入开展“强担当履职责,转作风抓落实”大讨论,突出面问题抓整改,截至9月8日,17名“三性”人员已通过解除合同、辞退等方式全部清退到位。六是做好了全区婚姻登记工作。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692对,离婚登记359对,补领结婚证613对,补领离婚证4件;

(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一是公益性公墓建设有序推进。枫桥湖、黄皋、八一公益性公墓及和平骨灰堂四个项目已基本建成,年内可投入使用。二是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对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500元/月,对90-99岁老年人发放高龄生活补贴100元/月,对低保家庭中80-89岁老人发放高龄生活补贴50元/月,1-10月份,共发放高龄生活补贴31.62万元,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发放100元/人/月,半失能人员50元/人/月,1-10月,发放65周岁及以上失能半失能的低保老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4.585万元。推进敬老院照料护理区建设,已完成护理区床位246张,老年人养老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三是加强区划地名工作。完成了云溪与岳阳楼区的界线联检工作,地名普查图录典志的初稿审定工作完成。四是全力抓好福利慈善工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接收捐赠资金96136元。投入50000元为1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治疗;帮助全区34名低保、残疾、大病或特困家庭的学生,发放慈善助学金44000元;帮助55名低保、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大病患者实施慈善医疗救助250000元,募集众筹资金123.89万元;全年共销售福利彩票1039万元,其中电脑彩票预计销售811万元,刮刮乐93万元,动物总动员135万元。

(五)严守底线夯实基础。一是坚守安全生产底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今年年初我们召集全区各个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敬老院长进行了消防安全工作排查整治动员,下发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状》,组织各乡镇敬老院长参加了消防知识讲座。我们自行编印了《敬老院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处理》、《关注五保老人的心理健康》、《消防基本常识》等资料,为预防处理事故提供指南。二是坚守平安创建底线,全面提升综治维稳能力。我局紧紧围绕综治维稳工作大局,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做好做实综治民调活动,做到层层动员,开好“五个会”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局面。对联点村人员走访,采取包组、包户的方式,其中四次深入到联点的钢铁村农户家中面对面地与群众沟通交流,宣传综治民调工作,达到了人人参与活动,共同维护稳定的目的;充分利用板报、条幅、LED等宣传载体扩大综治宣传,普及平安及综治小常识,放发各类综治资料600多份,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对综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今年来,全区民政(残联)系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干部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2021年工作重点

(一)党建引领,切实抓好思想作风和能力水平建设。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读本,深刻领会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发展方向和基本原则,系统掌握思想方法和工作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二是创新党建载体。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支部主题党日、支部联基层、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红色教育等主题党建活动,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平台,持续深化“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精准识别,做好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政治、第一民生和第一责任,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要求,聚焦主业、落实主责,结合行业特点和职能,精准施策,扎实工作,认真做好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三)精准施策,分类分档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强化资金保障,扎实做好低保、临时救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坚决守住民生底线,杜绝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加强部门衔接配合,与人社部门要及时比对核实失业保险、失业登记等相关信息,精准认定救助对象;与财政部门要共同做好资金测算和资金保障,按时足额发放救助金。全面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认定工作,并按照标准分类发放保障金。

(四)严格把关,落实残疾人办证及各项保障政策。按照残疾人办证标准做好残疾人办证工作,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做到村不漏人,人不漏项。计划帮助7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项目任务,为全区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为全区16-59周岁重度残疾人购买养老保险;组织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完成0-6岁儿童抢救性康复48例。

(五)严肃纪律,积极配合组织部门按时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区委统一部署,依法依规依程序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工作。

(六)周密部署,继续抓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毫不松懈抓牢养老、救助、婚姻登记、儿童福利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民政服务机构人员安全

(七)加强协调,努力推进全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成运营。深化殡葬改革,加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力争在2021年农村公益性公墓全区各镇(街道)达到全覆盖。

(八)创新方法,提升村(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村(居)自治制度,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协调、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运行机制,深化推进“四自两会三公开”工作,高质量全面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弘扬公序良俗、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九)主动出击,加大立项争资力度,全面提升民政(残联)兜底保障能力。

(十)全面配合,积极支持云溪街道建成运营社会化养老机构。根据民政职能,密切配合支持云溪街道社会化养老机构建成运营。

(十一)加强监管,切实做好民政各类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安全生产工作。构建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部署开展消防、食品、药品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整改各类隐患,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平稳安全运行。

(十二)真抓实干,落实“保民生”工作任务,着力办好“城乡低保提标”“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等重点民生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