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关于开展2026年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溪区科工局   2026-07-22 11:04   浏览量:1   | | | |

关于开展2026年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央企在湘分支机构:

  为贯彻落实《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暂行)》(工信部联通装〔2025〕262号)、《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6〕343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我省2026年度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推荐工作,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局等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卓越级智能工厂

  卓越级智能工厂重点实施智能化升级,打造全国领先的发展标杆,必须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要求(附件1)。

  1.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

  2.申报主体已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按照《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6年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完成项目入库,且由各市州报送的企业中择优推荐。

  3.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4.湖南省可推荐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名额上限为40个,已完成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并通过验收的企业项目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不占指标内名额。

  (二)领航级智能工厂

  领航级智能工厂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实现智能化变革引领,打造全球领先的发展标杆,必须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附件1)要求。

  1.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

  2.申报主体须为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企业,核心产品具有全球竞争力,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投入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

  3.湖南省可推荐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名额上限为2个,从15家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中产生。

  4.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三)暂不予推荐的主要情况:

  1.项目不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规定。

  2.被列入信用湖南网失信名单或2024年以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生态环境违法事件、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数据安全事件等其他严重问题的单位。

  二、组织实施

  (一)基本流程

  1.申报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附件1)《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5)编制申报书,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2026年8月15日前完成线上申请。

  2.各市州工信局会同所在地发改、财政、国资、市监、数据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的项目推荐工作(中央在湘单位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可通过集团直接申报),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按照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2、附件3)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收到市州推荐材料后,会同发改、财政、国资、市监、数据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形成推荐名单后,各推荐企业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2份于2026年8月21日前提交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一处(903室)。

  4.申报、评审、管理、评估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开展。

  (二)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装备工业一处

  联系人:许文琳  袁  潇

  联系电话:0731-88955398

  2.平台单位联系电话:

  010-62304012、15010075395、18610885074

  三、特别提醒

  本次项目申报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申报单位代理专项资金申报事宜。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机关单位或工作人员名义进行推销,违背企业意愿收取费用,可向当地有关部门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举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举报受理电话:0731-88955386。

  附件:

  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

  2.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3.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4.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5.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下载:附件1-5.zip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