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关于丁志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2024-08-02 10:50   浏览量:1   | | | |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

关于丁志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绿色化工高新区管委会,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丁志猛同志任区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主任;

  徐湘晖同志任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牛尕理同志任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郑新宇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区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詹文辉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赵志文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雷震同志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总经济师职务;

  李琴芬同志任区数据局副局长;

  陶辉同志任区数据局副局长;

  叶崇明同志任区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副主任,免去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黄志平同志任长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程国华同志任陆城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凡同志任云溪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黄宏龙同志任长岭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何叶同志任松杨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施安定同志区长岭炼化协作协调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丁先波同志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局局长(兼)职务;

  免去黎敏同志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英同志区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免去曾嵘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陈双辉同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刘卫军同志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杰同志区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陈雅同志区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职务;

  免去吴金舟同志区文化旅游广电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李丹同志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叶新华同志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付县忠同志区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免去李仕华同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太平同志区应急管理局专职执法副局长职务;

  免去翁岳林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云溪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张新军同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奇同志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国恩同志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