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中国 守护公平正义(议事厅·代表委员热议“两高”报告)
来源:人民网   2019-03-14 00:00   浏览量:1   | | | |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

  李智代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智慧法院建设是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一个闪光点。近年来,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和推动下,全国各级法院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步伐,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研发了一批符合司法规律的应用系统,有效提升了诉讼服务中心、科技法庭、执行指挥中心等重点场所信息化水平,为提高办案质效提供了科技支撑。

  目前,在智慧法院建设过程中,各地法院在软件开发、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参差不齐、各自为战、缺乏统一规划等问题,既影响全国联网提升,也影响各省建设开发。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总结近几年信息化建设成功经验,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效率,进一步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统筹规划,对一些已经成熟的项目建设和软件应用统一部署、推广,促进成果共享,节约研发成本,不断加快智慧法院建设进程,努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同时,建议积极推广人工智能在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管理等领域的深度应用,通过智能化应用提高法官的办案效率。充分研究论证人工智能运用于司法审判的新突破口及其技术攻关方案,全面推动智慧法院的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和智慧管理建设。

  出重拳严惩黑恶势力

  宫鸣代表(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捕涉黑犯罪嫌疑人11183人,已起诉10361人;批捕涉恶犯罪嫌疑人62202人,已起诉50827人”,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所作的报告中,这一连串的数字体现最高人民检察院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显著成绩。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也是承前启后、对专项斗争整个走势具有决定意义的关键阶段。下一阶段的工作难度更大、要求更高。司法机关应当继续以人民为中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坚持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相结合,严惩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市霸”,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严把涉黑涉恶案件质量关;积极推动综合治理,促进社会风险防控,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检察机关应以更强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检察环节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在前一阶段专项斗争成果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强化出庭支持公诉,全面提升案件质效,做到有黑必扫、除恶务尽;加强对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全过程监督,保障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强化律师刑事辩护权

  王俊峰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今年“两高”报告都突出强调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在回顾2018年的工作中,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指出,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对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申诉及时核查,全面推行电子卷宗,推广网上异地阅卷和会见,接受律师网上预约申请。

  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律师刑事辩护权是当事人权利的延伸。律师在刑事案件中依法行使辩护权,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以及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具有重大意义。

  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目的就在于让每一个刑事案件都有律师辩护和提供法律帮助,通过律师发挥辩护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刑事司法公正。今年“两高”报告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非常重视,希望不断完善律师刑事辩护制度,强化律师刑事辩护权,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

  袁友方代表(湖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加强审判权运行监督和管理。让司法改革成效体现在审判质量效率上,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必须进一步强化同案同判。同案同判、同案同罚是司法公正的基础,也是加强司法队伍建设的要求。要提升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就必须解决同案不同判、同案不同罚的问题。

  湖南省公安系统通过制定公安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全面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努力实现同案同判,近年来,行政复议和诉讼大幅下降。我感到,只有全面制定自由裁量权基准,突出规范化建设,才能做到“一碗水端平”。

  建议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在全国统一建立案件数据资源库,强化审判前的研判应用,用大数据给审判行为提供“一把尺”,为实现同案同判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司法队伍的监督管理也不容忽视。建议健全司法监督工作标准体系,强化审判监督的集体责任,完善终身审判责任制、类案监督制等,全面提升司法队伍监督的效能,着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司法队伍。

  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

  陈文华委员(江西省新余市副市长)

  “两高”报告的一个突出特点是用许多鲜活的、社会上关注度高的案例来阐述工作,让人民群众对“两高”工作有了更多了解,也真切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作为一名妇联界别的政协委员,我对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这一部分印象深刻。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针对校园暴力发布案例,明确成年人遇到未成年人欺凌弱小,制止无效,可以对正在施暴者进行正当防卫,不应视而不见。听到这个案例时,我特别作了标记。

  近年来,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并且针对“熟人化”“网络化”等新情况、新问题有许多探索,值得肯定。目前,除了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侵害,社会上还存在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侵害,应当对这类案件也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和处理办法。

  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带头,四级检察院1796位检察长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建议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培养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及遵法守法意识。

  加强公益诉讼顶层设计

  王涌天委员(北京理工大学信息与电子学部主任)

  在“两高”报告中,公益诉讼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有关公益诉讼的一组数据让人印象深刻:“全年共立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4393件、行政公益诉讼108767件”。几年前,公益诉讼在我国还是一件新鲜事,但近年来,随着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大量公益诉讼案件进入司法机关。从环保诉讼开始,我国公益诉讼涉及领域不断拓展,从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到维护英烈荣誉尊严,从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到保护耕地红线,领域不断扩大的公益诉讼正在成为公共利益的积极捍卫者。

  建议加强公益诉讼的顶层设计,在制定制度、实施细则、办案规则、力量配备等多方面、全流程予以重视;在线索发现上,检察机关应在案源发现机制中处理好主动发现与被动受理的关系,可以从媒体曝光的热点事件、检察公益诉讼宣传以及在主动介入有关机关涉及公益诉讼领域相关工作过程中主动发现案件线索。同时,鼓励社会群众积极举报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及时受理相关机构移送的公益诉讼线索。

  (本报记者江琳、史一棋、吴月、周小苑、张丹华、扎西、靳博、史晓韵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