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贷“商转公” 两种方式可办理
来源:人民网   2019-03-07 00:00   浏览量:1   | | | |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就热点问题答疑:异地转存、个人办理公积金都需具备这些条件

  商业贷款如何转成公积金贷款?从异地中心转移到长沙中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3月6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月网络热点问题月报,对相关问题进行详细答疑。

  问题一:个人开户的条件和具体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包括: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在长沙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自愿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承诺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符合以上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本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本市户籍证明或长沙市居住证,缴存基数5000元以上(含)的需提供近3个月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申请办理。

  问题二:未绑定过手机号或之前绑定号码已不再使用怎么办?

  答: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绑定或修改手机号:您所在单位的公积金专管员通过单位版网厅中的修改员工信息功能,添加或修改手机号码;本人携身份证原件至我中心任一管理部窗口,申请绑定或修改手机号码。

  问题三:从异地中心转移到长沙中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职工在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将在异地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长沙市公积金中心。

  问题四:如何把商业银行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

  答: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所购房屋设定抵押,二是本套房未取得产权证时,可使用其他房产设定抵押。

  如果所购房产已经预告抵押给了商业银行且未出产权证,则无法使用本套房产进行抵押,只能使用其他房产进行抵押。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产(本套房)未出产权证,使用他套房抵押的情况,无需提前结清商业贷款,放款时由该中心与商业银行直接对接。

  如果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产已出产权证,使用本套房抵押的情况,则须办理商业贷款提前结清,解除抵押后,方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记者 卜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