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公布
近日,湖南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公布了2018年度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怀化市、常德市、岳阳市、郴州市为优秀,予以通报表扬;龙山县、浏阳市等10县(市、区)被评为全省河长制湖长制真抓实干先进县,予以通报表扬。
通报显示,2018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决策部署,各级河(湖)长积极巡河履职,各部门联动治水护河,社会群众广泛参与,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有力推进,河湖治理与保护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各市州自评、部门初评、现场暗访、综合评分,并报省级总河长审定,怀化市、常德市、岳阳市、郴州市被评为优秀,予以通报表扬;湘西州、长沙市、娄底市、邵阳市、湘潭市、永州市为良好;张家界市、株洲市、益阳市、衡阳市为合格。另外,根据市州对县(市、区)考核情况,龙山县、浏阳市、双峰县、隆回县、湘潭县、冷水滩区、慈利县、茶陵县、资阳区、祁东县为全省河长制湖长制真抓实干先进县,予以通报表扬。
通报强调,2019年,全省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重要指示,按照中央要求纵深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围绕河湖水域岸线管护、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主要任务,着力开展专项行动,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努力改善河湖面貌,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做出新的贡献。(记者 杨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