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同意,特向社会公开选聘区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若干名。
二、选聘对象
(一)在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研究的教师、研究人员;
(二)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执业律师。
三、选聘条件
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二)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
(三)具有较强的法律业务能力;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
(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区政府法律顾问职责;
(六)执业律师受聘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未受过其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的惩戒处分;
(七)聘任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优先聘用:
(一)为中共党员的,在所从事的法律实务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专业影响力,执业律师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
(二)熟悉云溪区区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国有企业工作规则,近5年来受聘担任过5家区级(含)以上国家机关或者区属(含)以上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对政府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法律问题具有一定处理经验,并能够及时提供法律意见的;
(三)在行政管理及行政执法、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及投融资、土地房屋征收和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等领域工作经验和业绩较为突出的。
四、服务事项
区政府法律顾问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
(二)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三)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四)参与政府合同的洽谈,协助起草、审查、修改政府合同或者相关法律文书;
(五)参与国企改制、国企破产清算等重要资产处置;
(六)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国家赔偿案件的处理;
(七)参与重大和疑难信访案件的接待、处理;
(八)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
(九)办理政府或部门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区政府法律顾问(仅指执业律师)在履行好以上职责的同时,还需做好区司法局安排的律师定点接访及值班等工作。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17日(每日8:30-12:00,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此次选聘仅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岳阳市云溪区云溪大道159号207室(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联系电话:0730-8466008)。
4.报名材料:(1)《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报名表》(一式两份并经所在单位推荐同意);(2)身份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3)专业证明(学者提供职称证明、律师提供执业证书);(4)荣誉证明(荣誉证书、发表的学术作品等);(5)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7)能够证明符合选聘条件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
区司法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的始终。
(三)确定初步人选并报区政府批准
区司法局党组根据综合考察情况进行集体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并将初步人选名单报区政府审查批准。
(四)公示
区政府批准聘任人选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任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候选人,经报批同意后予以聘任,聘期2年。
六、工作待遇
区政府法律顾问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获得合理报酬,具体待遇标准在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时确定。
七、其他事项
报名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对违反本公告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岳阳市云溪区司法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