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宋勇)
来源:云溪区自然资源局   2026-02-13 14:34   浏览量:1   | | | |

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本人居住的位于岳阳市云溪区路口镇长炼四化村16栋201的国土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勇  

2026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