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邓建株)
来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11-03 10:48   浏览量:1   | | | |

  因保管不善,将本人居住的位于岳阳市云溪区路口镇火车站居委会(4栋)202的房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建株 

2025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