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缴纳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公告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09-06 11:06   浏览量:1   | | | |

  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及《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排污单位须按年度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获得相应排污指标的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经查实,从2015年至今,我共有9家企业(名单附后)未按规定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违反了《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企业名单进行公告,并请各相关企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303室将欠缴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缴纳到位,逾期拒不缴纳,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云溪区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欠缴企业名单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2024年9月6日         


云溪区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欠缴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应缴(元)

实缴(元)

欠缴(元)

备注

1

岳阳普拉玛化工有限公司

10392

6495

3897

2

湖南金溪化工有限公司

392

245

147

3

岳阳市恒顺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3776

1888

1888

4

岳阳市智博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92340

71820

20520

5

岳阳三成石化有限公司

576

360

216

6

岳阳市云溪区大洋溶剂化工厂

664

332

332

7

岳阳绿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000

500

500

8

湖南三冠科技有限公司

392

49

343

9

岳阳长源石化有限公司

30360

18975

11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