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2023-10-08 17:19   浏览量:1   | | | |

  一、问题任务。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长江大保护等重大国家战略,思想认识仍存在偏差。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认识不够,认为现存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历史、技术、财力等客观因素所致。对于全省城镇普遍存在的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雨污分流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一些同志认为湖南省雨季长、雨量大,溢流问题很难避免,只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不算什么大问题。对于洞庭湖水质达不到湖库标准问题,不从水产养殖污染、农药化肥减量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等方面查找原因,而是过多地认为国家标准有问题、长江来水有问题。对于重金属污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尾矿库治理等历史遗留问题,一些同志仍片面地将其归于历史欠账,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有的还过度依赖中央专项资金,拨多少钱干多少事,导致问题久拖不决。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对长江大保护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认识不清,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仍有欠缺。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真正把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推进,有的进展滞后,有的标准不高,有的销号把关不严,有的整改过程中又出现新的问题,督察整改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二、整改目标。对长江大保护等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深化,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增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有效形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取得新进展。

  三、整改措施。(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级各部门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和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的嘱托,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党校学习内容、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湖南新篇章的决定》,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2)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本部门督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湖南省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和《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环保格局,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整改合力,把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推进。(3)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科学制定“十四五”规划,制定出台年度工作方案,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充分正视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雨污分流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洞庭湖水质达不到湖库标准和重金属污染、矿山生态破坏、尾矿库污染等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高工作主动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夏季攻势”,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分级、分步、分段推进解决,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4)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长江大保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长江保护法》以及国家“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和实施一批长江生态保护修复重大项目,深化“一江一湖四水”系统联治,在洞庭湖区组织实施江湖连通和生态修复工程。落实《岳阳市洞庭湖域总磷浓度偏高问题整改方案》,持续推进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消减行动计划。(5)强力实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加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等中央交办督办问题整改,对已整改销号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对尚未完成整改的加大推进力度。加强督查督办,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问题比较突出的,视情予以函告、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公开曝光、移交问责,以严格的督导推动问题整改。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制定出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挂牌督办、约谈、区域限批实施办法,健全整改销号工作机制,强化省级现场核查力度,确保整改工作成效。

  四、整改成效。1.全面压实政治责任。一是加大理论学习。深刻领会和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的嘱托,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培训内容,不断学懂弄通做实,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通过召开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调度会、亲赴项目现场等形式解决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三是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架构,采取双组长组织架构,由区委书记担任第一组长、区长担任组长,由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41个单位为成员单位,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扎实推进全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近2年来,我区根据年度任务,分别制定下发了《云溪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云溪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及《云溪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细则》,进一步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2022年涉及我区“夏季攻势”任务清单的33项工作任务于当年10月份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工作;2023年涉及5大类51个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43个,其余8个正按时序整改中。

  3.坚决抓好长江大保护。一是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制定了《岳阳市云溪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禁钓“回头看”工作方案》、《岳阳市云溪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禁钓执法监管“冬春攻势”专项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并与湖北监利市、长航公安分别签署了“十年禁渔”跨界水域联合执法合作协议。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工作,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集中宣传活动,全面提升长江保护意识。三是大力开展污染治理,我区出台了一些列文件方案,先后开展了“洞庭清波”、“碧水攻坚战”、“利剑行动”等专项行动,确定了我区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项目,持续推进工程建设。此外,为全面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我区先后实施了云溪河上游黑臭水体治理项目、云溪河下游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和松杨湖长江排渍口水质提升应急工程,启动了团湖水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正申报云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包含建设松杨湖湿地。

  4.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我区始终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放到压倒性位置,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有力有效。一是制订出台《岳阳市云溪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岳阳市云溪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等一系列工作方案,全力推进中央和省市交办的问题整改,对于中央、省市督查反馈问题,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二是严格督查督办,为贯彻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我区定期对各责任单位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和汇总上报,并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查(截止目前已开展10次专项督查,下发督查通报6期),及时调度解决治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困难,有力推动了问题的整改落实。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员会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