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昌德新材料有限公司特种胺新材料项目辅助用房(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3-07-13 16:54   浏览量:1   | | | |

关于岳阳昌德新材料有限公司特种胺新材料项目辅助用房(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年7月1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于2023年7月13日对岳阳昌德新材料有限公司特种胺新材料项目辅助用房(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0-8412059

  通讯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岳阳昌德新材料有限公司特种胺新材料项目辅助用房(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岳云环评〔2023〕22号

2023-7-13

  附件:关于岳阳昌德新材料有限公司特种胺新材料项目辅助用房(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