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华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岳阳长岭油库及乙醇汽油调配中心变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2-07-18 18:13   浏览量:1   | | | |

经审议,2022年7月18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拟批准《关于湖南华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岳阳长岭油库及乙醇汽油调配中心变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联系电话:0730-841205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华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岳阳长岭油库及乙醇汽油调配中心变动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片区

建设单位

湖南华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环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华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岳阳长岭油库及乙醇汽油调配中心变动项目(原湖南华南新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乙醇汽油项目)位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片区。该项目于2019年7月6日取得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华南新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乙醇汽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岳环评〔2019〕72号),在项目建设期间,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油气回收装置排气筒高度由25m调整为15m,其他建设内容保持不变,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解读等文件,该项目属重大变动现重新办理环评手续。项目占地36328m2,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25%。项目主要以无水乙醇、92#、95#、98#组分汽油、添加剂等为原料,年调和乙醇汽油100万吨,其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4个5000立方米的内浮顶油罐、2个3000立方米的内浮顶油罐、2个1800立方米的内浮顶油罐、公路装卸车棚、1栋研发中心楼、1栋分析实验楼、1栋办公楼、1栋消防泵房、2座消防水罐、油气回收装置等其他辅助配套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储罐呼吸废气、装卸车棚装载废气及食堂油烟等。其中,储罐呼吸废气通过强化监管、定期维护等措施,切实有效减少挥发逸散;装卸车棚装载废气通过油气回收臂收集进入油气回收装置,经“二级冷凝+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冷凝的油气回收至92#汽油储罐内,装卸废气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表1油气处理装置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标准中5.3企业边界排放限值(4mg/m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小型规模标准。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生活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等。实验室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由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经隔油处理设施预处理,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并通过污水管网排入中石化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场深度处理,达标排放。项目废水需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及中石化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场接管水质标准中较严标准。

3.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隔油池废油泥、废弃添加剂桶、废活性炭、储罐清洗废水、储罐残渣、实验室废油和生活垃圾等。其中隔油池废油泥、废弃添加剂桶、废活性炭、储罐清洗废水、储罐残渣及实验室废油属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合规储存、建立健全管理台账,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合理处置。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并实施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渗措施、污染监控计划、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方案等。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设备及防渗构建物等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根据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重点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漏污染地下水。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严格按要求落实好报告表及环境风险影响专项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COD 0.091t/a,氨氮 0.007t/a,VOCs 157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