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干化1万吨长炼二污剩余活性污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公示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1-06-25 15:56   浏览量:1   | | | |

经审议,2021年6月25日,我局拟批准《关于年干化1万吨长炼二污剩余活性污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联系电话:0730-841205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干化1万吨长炼二污剩余活性污泥项目

建设地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炼油厂西北角

建设单位

岳阳长岭设备研究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深圳市江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年干化1万吨长炼二污剩余活性污泥项目位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炼油厂西北角。项目占地1500m2,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5万元,占总投资的7.7%。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套污泥干化装置及其配套工程、一个封闭的干化污泥暂存间,其余辅助、环保、公用、办公等工程均依托厂区现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长岭分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活性污泥1万吨、PAM(干粉)等,严禁处置油性污泥等非生化活性污泥。主要生产规模为:年产干化污泥(含水率30%)3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选用合格油品,减少运输车辆和燃油动力机械尾气;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控制声环境影响;拆除的旧含油污设备、管线等属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做好收集储存和管理,并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施工期各类废水应收尽收、合理处置;切实做好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泥干化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废气。恶臭废气由管道抽送至长岭分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内臭气处理装置处置后,通过3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活性污泥进、出厂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通过采用密闭罐车、既定路线运输、安装进出控制阀等措施,有效减少挥发逸散、弱化对周边环境影响。项目有组织废气氨、硫化氢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氨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废水主要为污泥干化过程产生的废水、洗眼器排水、场地冲洗污水、初期雨水等。初期雨水通过雨水沟排入厂区内现有隔油雨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泥干化过程产生的废水、洗眼器排水、场地冲洗污水在满足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一并排入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合规储存、建立健全管理台账,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6.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并实施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渗措施、污染监控计划、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方案等,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防止环境污染。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及防渗构建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根据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重点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漏污染地下水。

7.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