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产品精制装置环保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公示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0-09-15 23:23   浏览量:1   | | | |

经审议,2020年9月15日,我局拟批准《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产品精制装置环保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联系电话:0730-841205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产品精制装置环保隐患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产品精制装置环保隐患治理项目位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厂区内。项目总投资519.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3万元,占总投资的29.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有碱液氧化塔、二硫化物分离塔、尾气水洗塔三个塔进行更换,同时新增1台压缩机和1座尾气缓冲罐进一步分离尾气携带二硫化物的碱液;将原水洗塔尾气由28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的余热锅炉燃烧再通过烟气脱硫脱硝系统脱除烟气中SO2、NOX及粉尘后70m高空排放,变更为作为28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再生器的补风,并将原水洗塔尾气经缓冲罐进一步分离碱液后经催化燃烧后再依次进入28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的余热锅炉和烟气脱硫脱硝系统脱除烟气中SO2、NOX及粉尘达标后70m高空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做好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对裸露地面采取设置防尘网或者防尘布等措施,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建筑垃圾应外运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场地,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水洗塔产生尾气。洗塔产生的尾气通过排入28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再生器燃烧系统燃烧后再经余热锅炉和烟气脱硫脱硝系统脱除烟气中SO2、NOx及粉尘达标后70m高空排放。项目废气中VOCs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SO2排放标准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碱液。碱液经现有碱液装置处理装置处理后不外排,碱液储存及管理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储存。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用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治措施和制定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方案。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防止环境污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建物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根据分区防渗要求做好储罐区重点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漏污染地下水。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系统和环保设备维护和管理;注重各类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建立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