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 助推“五好”园区建设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聚焦放权赋能、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推行建设项目极简审批等5大方面,提出20条详细举措,为园区和企业发展赋能。
推进规划定位好、创新平台好、产业项目好、体制机制好、发展形象好的“五好”园区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措施》明确,支持有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实行“一个大厅办事、一枚印章审批、一个主体服务”。同时,要求放权赋权“一园一策”,打造具有园区特色的全链条闭环审批模式,实现“园区事园区办”。
聚焦服务链配套产业链,《措施》明确要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一方面,打造“企业开办一件事”“纳税一件事”“项目开工一件事”“竣工验收一件事”等具有园区特色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为园区企业提供主题式、套餐式集成服务。另一方面,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确保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探索涉企行政审批“一照通”改革;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推动涉企政策“直给直兑”等。
围绕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签约、供地、建设、竣工投产等全流程,《措施》聚焦项目极简审批,推行洽谈即服务、签约即供地、开工即配套、竣工即办证等“四即”改革,为园区项目提供全链条集成服务。
《措施》明确,将优化营商环境和高效审批服务纳入招商引资承诺,提升园区审批服务承接能力,全面建立代办帮办服务制度,支持推进“智慧园区”建设等,不断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政策实施的同时,还将通过督查激励机制、容错纠错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强化改革保障,释放政策红利。
“围绕园区企业和项目建设两个全生命周期,既从政策层面作出设计,又从落实层面明确了责任。”省政务管理服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实施“二十条措施”,探索推进一批典型性、突破性、引领性的改革举措,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整体推进,持续激活“五好”园区的生产力、创新力、竞争力、发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