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统计和应急事务中心)、各站股室、局属各二级机构:
为规范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应对水旱灾害,我局拟订了《岳阳市云溪区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试行)》,现予以印发。
请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统计和应急事务中心)、各站股室、局属各二级机构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反映。
岳阳市云溪区水利局
2023年3月29日
岳阳市云溪区水旱灾害防御预案(试行)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云溪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保证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岳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岳阳市防汛应急预案(试行)》《岳阳市抗旱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岳阳市云溪区水利局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处置工作适用本预案。当发生或预计发生水旱灾害事件时,各站股室(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及本规程开展监测预警预报、水工程调度及抢险技术支撑等水旱灾害防御相关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区水利局成立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其他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有: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办公室、水利工程规划建设股、河湖管理股、河长制工作站、水政监察大队、财务股、政工人事股、水资源管理股、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水土保持站、运行管理与监督股、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江堤管理委员会、象骨港电排管理站、新设电排总站、双花水库管理所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由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成立水旱灾害防御督导组和技术组,负责水旱灾害防御督查督导及技术支撑工作。水旱灾害防御督导组由局办公室、河长制工作站、水政监察大队、政工人事股、水资源管理股、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水土保持站等站股室组成。水旱灾害防御技术组由水利工程规划建设股、河湖管理股、运行管理与监督股、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江堤管理委员会、象骨港电排管理站、新设电排总站、双花水库管理所等站股室(单位)组成。
2.2 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2.2.1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和区委区政府、区防指有关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组织、指挥、协调局属各站股室(单位)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指导全区水利系统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组长职责: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全面领导和指挥,决定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重要事项。
常务副组长职责: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综合协调、会商分析、工程调度、重要水利工程抢险部署等工作。
其他副组长职责: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的水旱灾害防御相应工作,承担组长临时指派的任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防御决策指令;组织水旱灾害防御值班工作;承担水工程调度工作;协调技术组专家开展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技术组工作职责:负责全区较大以上水工程险情处理的技术指导,制定处险方案和较大险情的技术巡查;参与制定重要防洪工程、重要农村供水设施险情处置方案;参与研判重要汛情旱情和水工程调度等。
2.2.2各成员单位职责
办公室:负责联系对接市水利局办公室、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参与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期间的供电、用车、安全保卫、车辆疏导、用餐和会议服务等保障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新闻宣传报道,提供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的法律支撑。
水利工程规划建设股:统筹指导全区水旱灾害防御工程体系建设;配合做好中央(省级、市级、区级)水利救灾资金下达。
财务股:参与中央(省级、市级、区级)水利救灾资金安排建议,配合做好中央(省级、市级、区级)水利救灾资金的下达工作。
政工人事股: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期间的人员调配工作。
水资源管理股:提供全市水资源管理和节约工作情况,指导干旱期节约用水工作。
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提供在建水利工程建设情况;参与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和出险项目的质量事故调查;提供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督促指导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运行管理与监督股:提供已建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基础信息;指导已建水库、水闸、堤防的安全度汛监管;指导编制水库调度规程。提供灌区运行状况和干旱期间灌区灌溉保障情况;参与抗旱及抗旱调水的有关工作;指导灌区工程防洪和抗旱工作。
河湖管理股: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提供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情况。
水土保持站:提供水旱灾害防御相关水土保持基本情况,协助做好水旱灾害防御有关工作。
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提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运行状况和干旱期间人畜饮水保障情况;参与抗旱及抗旱调水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防洪和抗旱工作。
河长制工作站:按照区级河长指示,参与督促侵占河道、影响行洪安全工程的清理整治工作。
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以下简称“防御中心”):承担局防办会商研判、组织值班值守等日常工作,负责联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承担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和防御技术支撑事务性工作;承担山洪灾害日常防治和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负责外排电排站的调度;负责防洪排涝调度工作;负责长江补水事务性工作;负责在防汛期间按照相关指令调运防汛物资;负责组建和完善区级防御洪水应急抢险专家库。
江堤管理委员会:提供湖区、撇洪河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提供湖区和撇洪河运用、日常调度情况,并提出调度意见;承担湖区、长江干堤、撇洪河水旱灾害防御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撇洪河灌区防汛抗旱工作。
新设电排总站、象骨港电排管理站:提供电排站基本情况和电排运行情况;提供排涝范围内水事情况,并提出调度意见;严格执行调度命令;编制泵站汛期调度方案、应急抢险预案并配合组织实施。新设电排总站负责白泥湖灌区的防汛抗旱工作。
双花水库管理所:负责双花水库和双花灌区的防汛抗旱工作,编制双花水库汛期调度方案、应急抢险预案并配合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调度命令。
水政监察大队:负责查处全区水事违法行为,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期间采砂船作业安全。
3、应急保障
进入汛期以后,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成为区水利局的中心工作,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均有参加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应急期间应随时按要求参加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
4、附则
4.1 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根据变化情况动态调整。
4.2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