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区教体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来源:区教体局   2026-03-13 15:26   浏览量:1   | | | |

填报单位(盖章):云溪区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佳瑜   13975013290

序号

检查

事项

实施

依据

检查对象或抽查对象(含范围、数量或比例)

检查内容(项目)

拟实施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检查事项类型

年度检查频次

承办机构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备注

 1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

全区37家有证有照的校外培训机构

规范办学行为、安全排查

2026.9--12

 实地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一次

云溪区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管理股

 是: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场监管、公安、城管、消防配合

2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监督检查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云溪辖区内经营性游泳、滑冰场所(游泳池、游泳馆等人工场所,不包括公开水域游泳

1、安全生产。2、规范经营。

2026.7.7-7.10

实地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一次

云溪区教育体育局体育股

牵头单位:云溪区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云溪街道办事处、松杨湖街道办事处,路口镇人民政府,长岭街道办事处,陆城镇人民政府

填写说明:

1.检查事项、实施依据、承办机构栏原则上应与本单位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其中,“实施依据”栏需列明以下内容:①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含规章令号);②具体条、款、项、目;③引用相关条文原文。

2.根据投诉举报、转(交)办、数据监控等实施的触发式行政检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不列入本计划。

3.“检查方式”主要包括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三种;列为非现场检查的事项,在“备注”栏注明“无扰检查”。

4.“检查对象”应列明具体检查对象名单,或者精准描述抽查对象具体范围、数量或者比例,并在“备注”栏明确本项检查是否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5.“检查事项类型”填写“重点检查事项”或者“一般检查事项”。

6.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本表应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同意备案后,由制定机关15日内在“湖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涉企行政检查”专栏公示。

7.各单位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沟通一致后,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表格栏目外适当增加栏目,或者以附件形式补充明确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