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松杨湖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松杨湖街道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松杨湖街道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云溪区松杨湖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23日
松杨湖街道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定部署,促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关于“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省市医保局、省市税务局、省市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做好全街道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 为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 信息质量,将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含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确保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包括脱贫 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监测对 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重度 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以及稳定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100% 参保。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参保政策
1.明确参保对象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
2.统一财政补助标准。2023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610 元/人。
3.统一个人缴费标准。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文件要求,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2023年度全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50元/人。
4.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执行),对低保对象、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 缘家庭成员给予50%的资助。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相关部门动态新增的困难对象,可享受2023年参保资助政策。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对困难对象实行同缴同补,个人只需按规定缴纳个人应缴部分资金。困难群众已在异地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户籍地享受参保资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扶持或资助。
5.统一参保缴费时间。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2年9 月1日至12月31日。除已明确的特殊情形外,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并使用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登记的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按统筹区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儿童福利机构接收的儿童,经核实未参保的可随参随缴,自进入儿童福利机构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未在集中缴费期内新增儿童民政负责个人缴费补助)。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在断保90天内凭职工医保参保凭证可参加居民医保,自职工医保断保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就业 形态从业人员凭居住证初次在居住地参保,复转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未及时就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参保,可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以及稳定脱贫人口,经排查核实属于客观原因未参保的,可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以上特殊情形均按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对于符合参保资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应落实参保资助政策。
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形(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新生儿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未在断保90天内参保缴费等)未能在统筹地区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按当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6.统一参保缴费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含中 小学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参保;在校大中专学生(含新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保,由学校代收代缴居民医保费,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入学的大中专学生统一在学校所在地参保,不得在原户籍地重复参保。城镇居民(含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在社区参加居民医保。
7.工作经费。街道财政根据参保人数安排2-5元/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代办费(10月底前完成工作任务的按5元/人的标准计代办费,11月底前完成工作任务的按2元/人的标准计代办费)。
(二)加强组织领导
制定《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征收工作方案》,召开全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工作动员大会,成立松杨湖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沈炜任组长,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王志强任副组长,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由郑明珠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和推进具体协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动员,广泛宣传,推动征缴工作高效开展。
(三)优化缴费服务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的要求,以街道为支点、村(社区)为末端,建立“税管员+医保专干+代征 员”网格化管理机制。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要根据参保缴费进度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对未参保人员实行精准推送式宣传。要大力推行湘税社保APP、微信小程序、手机银行等“非接触式” 缴费方式。要统一规范缴费人缴费依据。缴费人通过手机APP、网上缴费 终端缴费的,以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缴费人通过银行智能POS机、银行自助终端等智能机具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依据;缴费人通过银行柜面缴费的,以银行收款凭单作为缴费依据。
(四)加强宣传引导
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持续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探索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普及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准施策。高度重视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征收工作,结合实际,精心谋划、抢前抓早,积极主动、精准施策,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对辖区内城乡居民参保情况开展入户调查登记,广泛发动群众参保,确保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 95%以上,力争参保率达到100%。
(二)部门联动,强化责任。各村(社区)要强化职责,加强沟通协作, 定期交流和匹对信息,全面落实好各项特殊人群参保资助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三)全力推动,全程调度。加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征收工作的统筹管理,严格按照启动、摸底、征缴三个阶段安排,加强工作调度、狠抓过程管理,全力以赴推进辖区内征缴工作,确保工作进度不落后、工作质量不打折。
(四)强化考核,严肃问责。“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已纳入重点工作任务考评,将从2022年9月开始对各单位的征缴进度实行即时通报,对缴费期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未达到常住人口数95%的村(社区)按规定进行考核扣分。各村(社区)要进一步细化考核考评,坚持结果导向,严格兑现考核结果,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松杨湖街道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分配表
附件
松杨湖街道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分配表
单位 |
2022年参保人数 |
备注 |
杨树港社区 |
2120 |
|
茅岭头社区 |
2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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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社区 |
2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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擂鼓台社区 |
1920 |
|
菱泊湖社区 |
2020 |
|
滨湖村 |
2521 |
|
合计 |
13222 |
|
说明:各单位参保总人数含特殊人群参保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