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18111/2025-2325459
  • 发布机构:区交通运输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文号:岳云交发〔2025〕68号
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云溪区客运市场“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2025-10-30 11:02   浏览量:1   | | | |

岳阳市云溪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云溪区客运市场“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局机关相关股室:

  现将《云溪区客运市场“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云溪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21日     


云溪区客运市场“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合法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道路客运市场安全、有序、稳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和更加严格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客运市场各类违法经营行为,有效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降低因违法行为引发的事故风险,推动我区客运市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云溪区客运市场“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超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集中宣传组和执法整治组,分别由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王松斌同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云溪大队大队长肖建波同志担任组长。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同配合,有序推进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室,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整治工作。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

  四、整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车辆及驾驶员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黑车”行为。

  (三)严厉打击网约车、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违规收费、定点运输、拒载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厉打击其他违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行为。

  五、整治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制作展板、宣传手册及不少于2台固定车辆的流动喇叭宣传等方式,在云溪片区、大汉新城、长炼片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集中宣传点,加强对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政策宣传与教育引导。重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揭示非法营运的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黑车”、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倡导从业人员依法合规经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云溪大队负责协助提供宣传素材,并在流动宣传期间,安排不少于1台执法车辆引导宣传;10月底前,各宣传点宣传时间不少于2天,流动宣传不少于2个工作日;11月、12月每月流动宣传不少于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牵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云溪大队配合)

  (二)严格执法监管。抽调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建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围绕网约车(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和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线索,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线路和重点车辆,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执法整治。要加强与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警、城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强化信息共享,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云溪大队、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配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行动专班要充分认识客运市场“打非治违”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将宣传和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提升群众乘坐合法合规车辆的意识,促进企业和从业人员规范经营,提升我区客运服务形象,消除安全隐患。

  (二)严格执法标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完善证据保存机制,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依法依规处理每一起案件。

  (三)严守纪律要求。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相关宣传、用餐、租车等经费须按规定程序列支;执法人员须统一着装、佩戴标志,做到纪律严明、文明执勤、依法行政。对徇私舞弊、执法不公的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总结巩固提升。各行动组要结合工作实际,定期总结整治成效和经验并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请于10月31日前报送整治部署开展情况,之后实行半月报机制,12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抄送:岳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云溪大队

  岳阳市云溪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5年10月2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