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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文号:岳云发改〔2024〕63号
关于岳阳市云溪区弘善福园公墓殡葬服务价格成本调查报告
来源:区发改局   2024-11-21 15:22   浏览量:1   | | | |

关于岳阳市云溪区弘善福园公墓殡葬服务价格成本调查报告

(岳云发改〔2024〕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相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我队于2024年8-9月期间,对岳阳市云溪区弘善福园公墓进行了实地走访和调查,现将成本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本调查项目

  岳阳市云溪区弘善福园公墓2023年殡葬服务成本。

  二、基本情况

  岳阳市云溪区弘善福园公墓在2005年11月03日创建,位于岳阳市云溪区云溪乡胜利村蔡家组龙王山,交通方便;主要经营殡葬服务、墓地出租、墓地使用权出售、殡葬用品零售、出租、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等。

  岳阳市云溪区弘善福园公墓是经云溪区人民政府同意的招商引资项目,是省民政厅批复建设的经营性公墓设施,弘善福园于2009年开始服务社会。

  弘善福园位于云溪区云溪街道胜利村蔡家组,是为逝者提供遗体接运、冷藏、装殓、守灵、火化、寄存、陵园安葬、刻碑、瓷像制作等全程殡葬服务性单位。配有:悼念厅、告别厅、环保火化炉等殡葬设备,还配有:便民餐厅、商店、招待所等配套服务设施。

  三、成本调查依据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第8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

  4.《关于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的通知》(民发〔2021〕67号)

  5.《湖南省殡葬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湘发改价服〔2021〕675号)

  6.《湖南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服〔2021〕675号)

  (二)被调查单位提供的依据

  1.岳阳市云溪区弘善福园公墓法人证书和经营许可证资质证明

  2.岳阳市云溪区弘善福园公墓2023年度有关财务资料

  3.人员花名册及人员工资明细表

  4.殡葬服务量统计表、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表

  5.岳阳市云溪区弘善福园公墓成本申报表

  6.其他与成本相关的资料

  四、成本调查程序

  (一)成立成本调查工作组。

  (二)制定工作方案。包括日程安排、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和工作方法等。

  (三)进行实地调查。成本调查工作组对被调查单位的成本文件资料、实物资产进行了现场调查。

  (四)调查成本。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对被调查单位各项成本数据进行调整和调查,提出成本核算意见,起草成本调查报告初稿,征求了被调查单位意见。

  (五)出具成本调查报告。根据被调查单位反馈意见完成复核后,出具成本调查报告,最终形成成本调查结论。

  五、成本项目及构成

  根据《湖南省殡葬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规定,结合被调查单位成本费用实际情况,本次成本调查项目及成本构成如下:

  (一)礼厅租用

  吊唁设施及设备租用经营成本由人工成本、房屋及设施设备折旧、分摊的管理费用及管理人员工资和分摊的共用资产折旧等构成。

  (二)遗体接运

  遗体接运经营成本由遗体接运人员职工薪酬、运输车辆运行费(包括燃油费、修理费、停车费等)、消毒防腐药剂、水电费、车辆折旧以及必要的辅助材料、分摊的期间费用和分摊的共用固定资产折旧等构成。

  (三)遗体火化

  遗体火化经营成本由火化车间职工薪酬、燃料动力费、水费、火化间房屋和设备的折旧和修理费、分摊的期间费用和分摊的共用资产折旧等构成。

  (四)骨灰存放

  骨灰存放经营成本由存放间房屋和设备的折旧、日常维护费和骨灰寄存逾期登报费、分摊的期间费用和分摊的共用资产折旧等构成。

  (五)遗体化妆、遗体防腐、遗体洁身、遗体更衣、遗体包裹

  遗体化妆、遗体防腐、遗体洁身、遗体更衣、遗体包裹等经营成本由相关工作人员职工薪酬、化妆防腐材料、必要的辅助材料费和水电费、分摊的期间费用和分摊的共用资产折旧等构成。

  六、成本费用审核情况

  (一)成本费用审核情况

  1.核定职工薪酬

  (1)职工工资总额按照职工平均工资与职工人数核定。其中,职工平均工资原则上据实核定,但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该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职工人数按照实际在岗职工人数核定,政府有关部门或者行业有明确规定的,不得超过其规定人数。由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工资管理的,职工工资总额上限为按照其工资管理规定核定的数值。

  被调查单位2023年实际平均在岗职工人数为39人。全部为聘用职工人员,予以据实核定。

  被调查单位2023年职工工资上报数为2,078,313.00元。经调查,未超过岳阳市2023年统计年鉴公布的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与岳阳市2023年度GDP增长率的乘积,予以据实核定。其中:提供殡葬服务职工工资总额为1,416,053.00元、殡仪馆礼厅职工工资总额为690,553.00元。

  (2)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包含补充医疗和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审核计算基数原则上按照经营者实缴基数核定,但不得超过核定的工资总额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基数;计算比例按照不超过国家或者当地政府统一规定的比例确定。应当在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费用,不得在其他费用项目中列支。

  被调查单位工会经费2023年上报数为27,000.00元。经调查,未超过核定的工资总额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予以据实核定。

  被调查单位职工教育经费2023年上报数为31,100.00元。经调查,未超过核定的工资总额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予以据实核定。

  被调查单位职工福利费2023年上报数为79,000.00元。经调查,未超过核定的工资总额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予以据实核定。

  被调查单位社会保险费2023年上报数为385,290.00元。经调查,未超过核定的工资总额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予以据实核定。

  被调查单位住房公积金2023年上报数为0.00元。经调查,未超过核定的工资总额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予以据实核定。

  2.核定固定资产折旧费

  核定原则:固定资产原值确定应当遵循历史成本原则。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折旧年限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预计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但不得低于如下年限:房屋建筑物(框架结构)50年,房屋建筑物(砖混及其他结构)30年,火化车间用房折旧年限30年,机械和运输设备折旧年限10年;电子设备折旧年限5-8年,其他设备折旧年限5年。

  残值率原则上按固定资产原值的5%计算。

  经调查,被调查单位2023年与调查相关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核定数为918,151.25元。其中:单独计入殡葬服务固定资产折旧费核定数为92,527.47元。

  经以上调查并计算,被调查单位2023年期间费用为2,399,815.00元(其中:管理费用为717,681.00元,销售费用为882,444.00元,财务费用为799,690.00元)。

  七、管理人员工资、期间费用、共用资产折旧的分摊

  根据《湖南省殡葬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第二十五条:能够独立核算的,与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殡葬服务项目直接相关的成本直接计入各自的成本;不能独立核算的共用成本应采取按照各自业务收入、直接服务人员比例、固定资产原值比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

  被调查单位管理人员工资、期间费用、共用资产折旧属于共用成本,需要进行合理分摊。

  按照各服务项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进行合理分摊,具体分摊方法如下:

  计入殡葬服务成本中的管理人员工资=核定的管理人员工资×各服务项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

  计入殡葬服务成本中的期间费用=核定的期间费用×各服务项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

  计入殡葬服务成本中的共用固定资产折旧=核定的共用固定资产折旧×各服务项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

  经计算:

  礼厅租用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1.76%;

  遗体接运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0.89%;

  遗体存放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0.11%;

  遗体火化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4.56%;

  骨灰寄存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0.11%;

  遗体化学防腐保存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0.19%;

  遗体洁身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0.22%;

  遗体更衣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0.23%;

  遗体化妆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0.21%;

  遗体包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0.14%;

  协助尸检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0.08%。

  礼厅租用分摊的管理人员工资为12,436.39元,期间费用为41,504.33元,共用固定资产折旧为2,311.39元,间接成本合计为56,252.11元。

  遗体接运分摊的管理人员工资为6,296.92元,期间费用为21,445.63元,共用固定资产折旧为1,170.33元,间接成本合计为28,912.87元。

  遗体存放分摊的管理人员工资为782.05元,期间费用为2,663.47元,共用固定资产折旧为145.35元,间接成本合计为3,590.87元。

  遗体火化分摊的管理人员工资为32,151.85元,期间费用为109,500.57元,共用固定资产折旧为5,975.64元,间接成本合计为147,628.06元。

  骨灰寄存分摊的管理人员工资为788.69元,期间费用为2,686.05元,共用固定资产折旧为146.58元,间接成本合计为3,621.32元。

  遗体化学防腐保存分摊的管理人员工资为1,311.45元,期间费用为4,466.45元,共用固定资产折旧为243.74元,间接成本合计为6,021.65元。

  遗体洁身分摊的管理人员工资为1,528.51元,期间费用为5,205.71元,共用固定资产折旧为284.08元,间接成本合计为7,018.31元。

  遗体更衣分摊的管理人员工资为1,647.17元,期间费用为5,609.81元,共用固定资产折旧为306.14元,间接成本合计为7,563.11元。

  遗体化妆分摊的管理人员工资为1,448.25元,期间费用为4,932.35元,共用固定资产折旧为269.17元,间接成本合计为6,649.77元。

  遗体包裹分摊的管理人员工资为966.66元,期间费用为3,292.20元,共用固定资产折旧为179.66元,间接成本合计为4,438.52元。

  协助尸检分摊的管理人员工资为530.44元,期间费用为1,806.55元,共用固定资产折旧为98.59元,间接成本合计为2,435.58元。

  八、各服务项目总成本调查

  某服务项目定价总成本=该服务项目经营成本+该服务项目分摊后的期间费用

  (一)礼厅租用

  被调查单位共有礼厅5个,其中:大厅2个(望乡斋和驾鹤殿)、老厅的大厅1个(弘善堂)、小厅2个(瑶池宫和蓬莱阁)。礼厅总面积1,012.00㎡,其中:大厅总面积502.00㎡、老厅的大厅总面积210.00㎡、小厅总面积300.00㎡。

  经调查,礼厅租用人工成本为690,553.00元,固定资产折旧为617,394.93元,分摊的期间费用及管理人员工资为98,172.08元,分摊的共用固定资产折旧为4,141.41元,礼厅经营完全成本合计数为1,410,261.42元,经营成本合计数为788,725.08元。

  按各礼厅收入比例占礼厅总收入比例分摊礼厅人工成本和其他费用,按各礼厅面积比例占礼厅总面积比例分摊固定资产折旧。

  第一部分:老厅的大厅1个(弘善堂)、老厅的小厅2个(瑶池宫和蓬莱阁):

  经计算:大厅、老厅的大厅、老厅的小厅收入所占礼厅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13%、27.34%、15.52%,大厅、老厅的大厅、老厅的小厅面积所占礼厅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49.60%、20.75%、29.64%。

  经分摊与审核:

  老厅的大厅租用直接人工成本核定数为188,797.19元,老厅的小厅租用直接人工成本核定数为107,173.83元。

  老厅的大厅租用固定资产折旧为128,109.45元,老厅的小厅租用固定资产折旧为182,995.86元。

  老厅的大厅分摊的期间费用及管理人员工资为26,840.25元,老厅的小厅分摊的期间费用及管理人员工资为15,236.31元。

  老厅的大厅分摊的共用固定资产折旧为859.34元,老厅的小厅分摊的共用固定资产折旧为1,227.51元。

  老厅的大厅租用经营完全成本合计数为343,746.89元,经营成本合计数为215,637.44元。

  老厅的小厅租用经营完全成本合计数为305,405.99元,经营成本合计数为122,410.13元。

  第二部分:大厅2个(望乡斋和驾鹤殿)

  经分摊与审核:

  驾鹤殿和望乡斋礼厅人员工资上报数为154,200.00元,核减数为99,255.60元,测算数为54,944.40元。

  驾鹤殿和望乡斋礼厅人员社会保险费上报数为60,826.08元,核减数为47,089.98元,测算数为13,736.10元。

  驾鹤殿和望乡斋固定资产折旧费上报数为101,979.33元。经测算,核减数为42,187.77元,测算数为59,791.56元。

  礼厅维修维护费上报数为88,266.00元。经测算,核减数为70,612.80元,测算数为17,653.20元。

  驾鹤殿和望乡斋分摊的管理费用=5个礼厅分摊的管理费用×驾鹤殿和望乡斋服务时长占礼厅总服务时长的比例。

  礼厅服务人员数量占总人数比例为11.63%。驾鹤殿和望乡斋礼厅服务时长占礼厅总服务时长的比例为23.75%。

  驾鹤殿和望乡斋两个礼厅分摊的管理费用为25,208.68元。

  驾鹤殿和望乡斋两个礼厅的礼厅租用经营成本为171,333.93元。

  (二)遗体接运

  经调查,遗体接运(遗体接运普通殡仪接运车)2023年经营完全成本(含固定资产折旧)为66,309.36元,经营成本(不含固定资产折旧)为65,984.65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为0.00元,职工薪酬为33,957.50元,运输车辆运行费用为22,530.00元,消毒防腐药剂费用为1,800.00元,其他辅助材料费用为0.00元,分摊的期间费用及管理人员工资为7,697.15元,分摊的共用固定资产折旧为324.71元。

  经调查,遗体接运(遗体接运高档殡仪接运车)2023年经营完全成本(含固定资产折旧)为198,701.01元,经营成本(不含固定资产折旧)为152,350.39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为45,505.00元,职工薪酬为64,625.00元,运输车辆运行费用为65,080.00元,消毒防腐药剂费用为2,600.00元,其他辅助材料费用为0.00元,分摊的期间费用及管理人员工资为20,045.39元,分摊的共用固定资产折旧为845.62元。

  (三)遗体存放

  经调查,遗体存放2023年经营完全成本(含固定资产折旧)为48,990.81元,经营成本(不含固定资产折旧)为43,169.52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为5,675.93元,电费为25,320.00元,日常维护费用为14,404.00元,分摊的期间费用及管理人员工资为3,445.52元,分摊的共用固定资产折旧为145.35元。

  (四)遗体火化

  经调查,遗体火化2023年经营完全成本(含固定资产折旧)为521,718.77元,经营成本(不含固定资产折旧)为504,391.26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为11,351.87元,职工薪酬为134,025.74元,燃料动力费为243,400.00元,修理维护费为57,880.00元,消毒防腐药剂28,900.00元,水费16,600.00元,其他辅助材料20,140.00元,分摊的管理费用及管理人员工资为3,445.52元,分摊的共用固定资产折旧为5,975.64元。

  遗体火化(平板炉)2023年经营完全成本(含固定资产折旧)为334,772.00元,经营成本(不含固定资产折旧)为326,108.25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为5,675.93元,职工薪酬为77,520.11元,燃料动力费为155,536.14元,修理维护费为42,419.78元,消毒防腐药剂21,180.57元,水费12,166.00元,其他辅助材料14,760.44元,分摊的管理费用及管理人员工资为2,525.20元,分摊的共用固定资产折旧为2,987.82元。

  遗体火化(捡灰炉)2023年经营完全成本(含固定资产折旧)为186,946.77元,经营成本(不含固定资产折旧)为178,283.02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为5,675.93元,职工薪酬为56,505.63元,燃料动力费为87,863.86元,修理维护费为15,460.22元,消毒防腐药剂7,719.43元,水费4,434.00元,其他辅助材料5,379.56元,分摊的管理费用及管理人员工资为920.33元,分摊的共用固定资产折旧为2,987.82元。

  (五)骨灰寄存

  经调查,骨灰寄存2023年经营完全成本(含固定资产折旧)为32,997.65元,经营成本(不含固定资产折旧)为8,532.34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为24,318.73元,日常维护费为2,300.00元,电费为1,200.00元,寄存逾期登报费为0.00元,其他费用1,557.60元,分摊的管理费用及管理人员工资为3,474.74元,分摊的共用固定资产折旧为146.58元。

  (六)遗体化学防腐保存

  经调查,遗体化学防腐保存2023年经营完全成本(含固定资产折旧)为15,233.35元,经营成本(不含固定资产折旧)为14,043.62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为945.99元,职工薪酬为1,390.72元,防腐专用材料费为6,125.00元,水、电费为550.00元,其他辅助材料为200.00元,分摊的管理费用及管理人员工资为5,777.90元,分摊的共用固定资产折旧为243.74元。

  (七)遗体洁身

  经调查,遗体洁身2023年经营完全成本(含固定资产折旧)为13,417.24元,经营成本(不含固定资产折旧)为12,187.17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为945.99元,职工薪酬为4,022.94元,洁身专用药剂费为680.00元,水、电费为550.00元,其他辅助材料为200.00元,分摊的管理费用及管理人员工资为6,734.22元,分摊的共用固定资产折旧为284.08元。

  (八)遗体更衣

  经调查,遗体更衣2023年经营完全成本(含固定资产折旧)为14,082.04元,经营成本(不含固定资产折旧)为12,829.91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为945.99元,职工薪酬为4,022.94元,更衣一次性消耗用品费为800.00元,水、电费为550.00元,其他辅助材料为200.00元,分摊的管理费用及管理人员工资为7,256.97元,分摊的共用固定资产折旧为306.14元。

  (九)遗体化妆

  经调查,遗体化妆2023年经营完全成本(含固定资产折旧)为11,013.83元,经营成本(不含固定资产折旧)为9,798.67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为945.99元,职工薪酬为1,788.07元,化妆材料费为880.00元,水、电费为550.00元,其他辅助材料为200.00元,分摊的管理费用及管理人员工资为6,380.60元,分摊的共用固定资产折旧为269.17元。

  (十)遗体包裹

  经调查,遗体包裹2023年经营完全成本(含固定资产折旧)为8,759.48元,经营成本(不含固定资产折旧)为7,633.83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为945.99元,职工薪酬为2,234.97元,一次性包裹用耗品费为390.00元,水、电费为550.00元,其他辅助材料为200.00元,分摊的管理费用及管理人员工资为4,258.86元,分摊的共用固定资产折旧为179.66元。

  (十一)协助尸检

  经调查,协助尸检2023年经营完全成本(含固定资产折旧)为9,227.29元,经营成本(不含固定资产折旧)为8,182.72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为945.99元,职工薪酬为5,095.72元,水、电费为550.00元,其他辅助材料为200.00元,分摊的管理费用及管理人员工资为2,336.99元,分摊的共用固定资产折旧为98.59元。

  九、服务量核定

  根据岳阳市云溪区弘善福园公墓提供的殡葬服务数据统计表,经调查,被调查单位2023年服务量核定如下:

  1.礼厅租用场数为272场,按照平均每场租用时长68小时计算,礼厅年度租用总时长为18,496小时。其中:老厅的大厅为6,596小时,老厅的小厅为8,024小时,驾鹤殿和望乡斋的年租用时长为3,720.00小时。

  2.遗体接运量为839具,其中:普通殡仪接运车接运量为289具,高档殡仪接运车550具。

  3.遗体存放柜数量为12个,存放柜年平均使用率约为20%,年度冷藏柜使用时长为2,216.00小时。

  4.遗体火化量为906具,其中:平板炉遗体火化量为664具,拣灰炉遗体火化量为242具。

  5.骨灰盒存放数量为236盒,年平均有效存放率约为30%。

  6.遗体化学防腐保存数量为35具。

  7.遗体洁身数量为180具。

  8.遗体更衣数量为180具。

  9.遗体化妆数量为180具。

  10.遗体包裹数量为100具。

  11.协助尸检数量为38具。

  十、成本调查结论

  经对岳阳市云溪区弘善福园公墓2023年殡葬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结论如下:

  1.礼厅租用

  第一部分:礼厅租用(老厅的大厅、老厅的小厅)

  礼厅租用(老厅的大厅)单位经营完全成本为52.11元/小时,单位经营成本为32.69元/小时。

  礼厅租用(老厅的小厅)单位经营完全成本为38.06元/小时,单位经营成本为15.26元/小时。

  第二部分:驾鹤殿和望乡斋礼厅租用

  驾鹤殿和望乡斋礼厅租用平均单位服务经营成本为46.06元/小时。

  2.遗体接运

  遗体接运(普通殡仪接运车)单位经营完全成本为229.44元/具,单位经营成本为228.32元/具;

  遗体接运(高档殡仪接运车)单位经营完全成本为361.27元/具,单位经营成本为277.00元/具。

  3.遗体存放(冷藏)

  遗体存放(冷藏)单位经营完全成本为9.21元/小时,单位经营成本为8.12元/小时。

  4.遗体火化(平板炉、捡灰炉)

  遗体火化(平板炉)单位经营完全成本为504.17元/具,单位经营成本为491.13元/具。

  遗体火化(捡灰炉)单位经营完全成本为772.51元/具,单位经营成本为736.71元/具。

  5.骨灰寄存

  骨灰寄存单位经营完全成本为38.84元/月,单位经营成本为10.04元/月。

  6.遗体化学防腐保存

  遗体化学防腐保存单位经营完全成本为435.24元/具,单位经营成本为401.25元/具。

  7.遗体洁身

  遗体洁身单位经营完全成本为74.54元/具,单位经营成本为67.71元/具。

  8.遗体更衣

  遗体更衣单位经营完全成本为78.23元/具,单位经营成本为71.28元/具。

  9.遗体化妆

  遗体化妆单位经营完全成本为61.19元/具,单位经营成本为54.44元/具。

  10.遗体包裹

  遗体包裹单位经营完全成本为87.59元/具,单位经营成本为76.34元/具。

  11.协助尸检

  协助尸检单位经营完全成本为242.82元/具,单位经营成本为215.33元/具。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本报告是根据岳阳市云溪区弘善福园公墓提供的财务数据及相关资料做出,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提供者负责;

  2.本次成本调查报告是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进行调查,结论仅供岳阳市云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参考使用;

  3.成本调查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需成本调查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本成本调查机构及参加本次调查的工作人员与被调查单位无任何利害关系。

  十二、成本调查机构

  岳阳市云溪区价格成本调查队

  十三、附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表;

  (二)人员费用审核表;

  (三)期间费用归集表;

  (四)间接成本分摊表;

  (五)固定资产折旧表;

  (六)殡仪厅成本费用审核表;

  (七)驾鹤殿、望乡斋礼厅租用经营成本测算表;

  (八)殡仪厅资产台账;

  (九)殡仪厅租用年度总时长统计表。

  (十)普通殡仪车接运经营成本审核表;

  (十一)高档殡仪车接运经营成本审核表;

  (十二)遗体存放(冷藏)经营成本审核表;

  (十三)遗体火化(平板炉、捡灰炉)经营成本审核表;

  (十四)骨灰寄存经营成本审核表;

  (十五)遗体化学防腐保存经营成本审核表;

  (十六)遗体洁身经营成本审核表;

  (十七)遗体更衣经营成本审核表;

  (十八)遗体化妆经营成本审核表;

  (十九)遗体包裹经营成本审核表;

  (二十)协助尸检经营成本审核表。


岳阳市云溪区价格成本调查队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