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18111/2023-2128423
- 发布机构:区交通运输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文号:岳云交发〔2023〕54号
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云溪区道路危货运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岳云交发〔2023〕54号)
机关相关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云溪区道路危货运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岳阳市云溪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25日
云溪区道路危货运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六届区委常委会第41次会议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危化领域专项整治”精神,按照区委《岳阳市云溪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和区政府《云溪区道路危货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深刻汲取“8.29”岳阳中顺火灾爆炸事故事件教训,结合我区道路危货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集中利用100天左右时间,开展辖区道路危货运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道路危货运输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道路危货运输行业监督和管理,解决当前影响和制约危货运输安全的突出问题,督促运输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按照“四个一律”要求,清理整顿一批“散、乱、差”运输企业,切实防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专项整治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针对危货运输企业超资质营运、不按规定填报电子运单、从业人员资质和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情况和危货运输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整治力度,确保道路危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 一 ) 严格落实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督促企业健全安全规章制度。督促危货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坚决杜绝超范围经营运输、危险货物混装运输等问题的发生。(责任单位: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企业针对危险品运输作业特点,开展全流程、全车辆、全人员、全作业环节的自查,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检查台账,逐一进行整改并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限和措施,确保自查全面、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3.督促企业规范操作人员行为。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员、 押运员培训教育和管理,着力提升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安全培训不合格和安全记录不良的人员驾驶危货运输车辆。(责任单位: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4.督促企业加强车辆管控。督促企业根据危险货物性质,采购符合安全规定的运输车辆,按照规定安装定位装置,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责任单位: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5.督促企业加强人员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力度,提升安全管理能力;鼓励企业采取现场集中培训( 线下培训) 和网络培训(线上培训) 相结合的形式,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二) 进一步严格规范危险品运输市场经营行为
1.严厉打击非法行为。结合区委《岳阳市云溪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区政府《云溪区道路危货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以及“隐患清零”、 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每月不定期联合交警、城管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危货运输车辆乱停乱修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车辆非法改装、谎报瞒报、非法夹带等行为,确保2023年12月31日前整治行动成效明显。(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强化企业日常管理。督促企业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车辆进行审查,严禁技术等级未达标或未取得资质证书的车辆进入危险品运输市场;督促企业与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管理人员、车辆技术管理人员等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岗、到人。(责任单位: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3.严格车辆运输安全管理。一是完善危货运输专用通道建设。每月不定期联合交警、城管等职能部门开展严查危货运输车辆违规进出城区等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从源头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二是强化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定期对运输车辆罐体、综合性能进行检测,消除安全隐患。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危货运输企业全面排查并开展“回头看”复核,相关数据信息要及时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加强人员车辆审验,对本辖区内各运输企业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进行一次集中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予以辞退或调整工作岗位,不得继续从事危化品运输工作;督促车辆审验机构按相关规定严格车辆年度审验,确保运输车辆检验合格。(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4.强化外来车辆监督管理。严格实行外籍车辆备案管理,对进出辖区危货运输车辆实行全过程监控。迅速启动危货运输车辆“电子围栏”管理系统建设和备案前期工作,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系统建设方案编制,并报区政府审核。(责任单位: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 三 ) 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监管
1.加强组织领导,立即开展监督检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立即开展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查超资质营运、不按规定填报电子运单、从业人员资质、车辆审验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对安全生产状况较差、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驾驶员违章多、安全管理混乱的危货运输企业,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对涉嫌违法行为一律依法立案查处。
2.加强危货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加强企业车辆联网联控的监管力度,未实现联网联控的车辆和故意破坏卫星定位装置、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企业、车辆,要责令其整改到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严处罚。
3.加强危货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完善危货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按照规定并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并及时修正应急预案,锻炼队伍,提高人员应急实操技能。
三、检查方式
从即日起到12月底,总体按照企业自查、行业管理部门检查和局抽查的方式进行,及时对检查工作开展“回头看”,对行动效果进行核查。对不放心的薄弱区域、部位和环节,要重点盯防,严防漏管失控导致事故发生。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
常态化开展。全区危货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和规定开展全面深入排查,落实常态化自查自纠责任,对安全隐患实行“动态清零”。要健全完善检查台账,列出风险、隐患两个清单,并在企业办公场所、停车场地等醒目区域公布重大危险源、公布安全隐患举报电话,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重大隐患。
(二)行业管理部门检查
当前至12月底,督促指导危货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检查,依法依规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要坚持“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监管执法。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交叉执法、联合执法、集中执法等形式,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凡是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提请同级政府予以关闭;凡是在关停整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企业,负责人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三)主管部门抽查
当前至12月底,结合年度工作不定期、统筹开展。由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局安全监督股牵头,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与,对全区危货运输企业,分别明确检查重点内容,适时开展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督促协调解决重点突出问题,进一步维护危货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良好局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相关股室、各单位间联络合作,形成合力,保证此次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工作实效,决定成立区道路危货运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局长余宏良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安全监督股、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等股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安全监督股,具体负责组织、督导、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局机关相关股室、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优势,结合专项行动工作进程,广泛宣传安全生产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
(三)严格依法检查。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必须规范文明执法。严格按照程序、步骤开展执法检查,制定检查台账,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格督促整改落实并销号。
(四)强化工作纪律。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安排。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廉洁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五)加强信息沟通。一是要根据各单位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检查表,有效开展部门联动,集中整治,分工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二是要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下发整改交办单,明确整改的时限和要求;三是要及时将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收集整理,建立完善档案台账,并于每月的26日前书面将工作情况(图文资料)和《全区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汇总表》《全区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问题清单》(附件1、2)上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掌握行动工作动态,及时进行总结经验和不足。同时通报给相关部门,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后阶段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工作。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