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18111/2023-2099176
- 发布机构:云溪区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文号:岳云卫函〔2023〕14号
关于印发《云溪区2023年度孕产期抑郁症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云卫函〔2023〕14号)
各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现将《云溪区2023年度孕产期抑郁症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岳阳市云溪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28日
云溪区2023年度孕产期抑郁症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文件要求,根据《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岳阳市2023年度孕产期抑郁症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卫办函〔2023〕28号)文件精神,加大孕产期抑郁症防治工作力度,快速识别、精准筛查有不良情绪的孕产期妇女,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有效降低孕产期抑郁症的发生,保护我区孕产期妇女身心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1.健全孕产妇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体系,规范服务流程,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抑郁症筛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诊治的孕产期抑郁症筛查与干预模式;
2.加强妇女心理保健队伍建设,开展孕产期抑郁症防治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孕产期抑郁症的识别能力,为产前、产时和产后的产妇提供心理辅导与心理关怀;
3.开展孕产期抑郁症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育龄妇女、孕产妇及其家属对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和处理能力,消除或减轻孕产期抑郁症的危险因素,有效地降低产妇孕产期心理障碍的发生率;
4.开展产后抑郁筛查,在产后访视时为产妇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咨询干预等服务,促进产妇的身心健康和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提高生活质量。到2023年底症筛查覆盖率≥50%。
二、项目范围
项目覆盖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实施时间
2023年7月-12月
四、项目内容
(一)开展健康教育
由区卫健局牵头,区精神卫生中心具体实施,相关医疗机构负责配合。利用网站、电视、报纸、宣传栏等载体和开设孕妇健康大讲堂、孕妇学校等形式,广泛宣传孕产期抑郁症的相关知识,提高孕产妇及家属孕产期抑郁症防治知识知晓率,从产前、产时、产后各阶段对孕产期抑郁症进行预防和干预。
(二)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区卫健局负责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等开设精神(心理)科。对孕产妇、妇保科、产后访视等相关医务人员开展孕产期抑郁症筛查和量化评估工作技术培训,提高预防、识别、健康教育和早期干预能力,为孕产妇提供规范化的心理卫生保健服务。
(三)开展孕产期抑郁症的筛查与干预
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孕产妇常规孕检和产后访视,根据自愿原则采用“爱丁堡产后抑郁自评量表”开展孕产期抑郁症筛查,指导产妇填写产后抑郁自评量表。由接诊医生进行孕期和产后抑郁的筛查,对可疑阳性孕产妇,建议其到具有精神科、心理治疗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确诊。对阳性的孕产妇转介到精神专科医院进行确诊并管理,但孕产妇是以产科疾病为主时,由各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牵头组织救治。产妇所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中心)卫生院对产妇连续追踪随访6周,发现抑郁的产妇,要早期进行干预,减少产后抑郁的危害。产后抑郁筛查与干预服务流程见附件1。
五、项目组织实施
1.区卫健局负责项目总体协调;
2.区精神卫生中心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技术培训和督导、项目评估和总结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内项目的实施、质量控制、督导检查,协调孕产期抑郁症患者的转会诊,协助开展辖区项目执行单位相关专业人员的培训,与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负责本辖区的数据收集、汇总及上报工作(见附件2、附件3);
3.区妇幼保健院为项目实施协作单位,配合指导辖区对筛查阳性孕产妇的孕产期保健管理(按照高危孕产妇管理要求落实)、健康宣教、定期与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康复医院)交换信息等;
4.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孕产妇的产后抑郁筛查、心理保健指导、心理干预和转诊,负责产后抑郁产妇的监测、随访,负责本单位的数据收集、汇总。
5.具有精神科、心理治疗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孕产期抑郁症筛查阳性孕产妇的接诊和治疗工作,并负责将治疗后转归良好的患者转给辖区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续监测、随访。
六、评估总结
区精神卫生中心负责汇总辖区内上一月度完成的孕产期心理测评汇总表,并每月5日前报送至岳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项目办公室,区精神卫生中心不定期对各项目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调研评估,12月10日前完成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将纳入2023年考核内容。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