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18111/2022-1933839
- 发布机构:云溪区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文号:岳云政办函〔2022〕12号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云政办函〔2022〕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岳阳市云溪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岳阳市云溪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36号)要求,省财政厅下达我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47万元。为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依据和标准
(一)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二)补贴范围为2021年度水稻实际种植面积。
(三)结合上级下达资金额度、粮食播种面积等情况,补贴标准确定为8元/亩,不足部分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中统筹安排。
二、时间安排
根据省市要求,我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应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3月22日—24日)。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
2.信息采集阶段(2022年3月25日—4月1日)。组干部入户登记水稻种植面积,农户签字确认,组公示,村(社区)先后予以公示。
3.信息审核阶段(2022年4月2日—9日)。镇(街道)对各村(社区)上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审核、公示和汇总,报区农业农村局复核。
4.信息录入阶段(2022年4月10日—13日)。各镇(街道)完成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信息网上录入工作。
5.打卡发放阶段(2022年4月14日—15日)。区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和完成打卡发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种粮生产经营主体了解和掌握补贴政策。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乡镇主责、群众主体、工作主动”的工作方针,发挥各自职能,履行各自职责,确保优质高效完成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任务。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的测算、拨付、监管和打卡发放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各镇(街道)对补贴数据进行采集汇总、核查审定、资料整理,并会同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各镇(街道)负责信息采集、公示、审核和录入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涉及多层次、多环节,政策性强、任务重,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1.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申报表(略)
2.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村(社区)汇总表(略)
3.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镇(街道)汇总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