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18111/2022-1932127
- 发布机构:云溪区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文号:岳云政办函〔2022〕20号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2年度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绿色化工高新区管委会,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为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要求,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8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2年度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征求意见,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人民政府审议决策。
二、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提请区人民政府进行调整。
四、决策实施满一年,各承办单位应当按规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书面报告区人民政府。
附件:2022年度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
附件
2022年度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决策依据 |
备 注 |
1 |
制定《岳阳市云溪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区住建局 |
《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岳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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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编制《岳阳市云溪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 |
区住建局 |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岳政发〔2021〕12号) |
|
3 |
制定《岳阳市云溪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岳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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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定《岳阳市云溪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
区发改局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3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概算管理的通知》(岳政办发﹝2020﹞10号) |
|
5 |
实施永济电排拆除重建工程 |
区水利局 |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水规计〔2017〕182号);省水利厅、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编制《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水计﹝2017﹞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