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18111/2019-1871851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文号:岳云政通〔2019〕8号
区政府关于加强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基地规划管理的通告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创新创业基地规划管理的通告
(岳云政通〔2019〕8号)
为确保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基地项目顺利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正常的征地拆迁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强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基地规划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基地规划范围为:东抵长江大道、西抵道陆路、北抵大古路、南抵环松路,用地总规划面积约5200亩。
二、项目规划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得办理迁入户口和分立户口手续,如确有需要,相关职能部门需书面请示区人民政府后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三、项目规划区范围内,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住宅、杂屋、牲畜房、工具房和硬化晒坪等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四、项目规划区范围内,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原有土地现状:
1.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或特种经济作物,如经济林、苗木、果树、花卉等;
2.不得搭建各类生产大棚;
3.不得开挖鱼池、山塘和新建农村水利设施、硬化砂化农村道路等。
五、凡在规划区范围内擅自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按违法建筑无偿拆除;在土地征收时,翻新建筑物的翻新部分及改变土地现状的改变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欢迎群众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举报一经核实,对举报者予以奖励,并为其保密。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