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办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区政府及领导的来信来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的信访权利。
2、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及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情况。
3、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区直党政群各部门信访工作和乡镇的信访工作。
4、办理、交办、转送群众网上信访事项,负责指导全区网上信访工作。
5、负责信访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6、督促检查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的情况,指导协调群众工作。
7、承担区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区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