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人民政府-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来源: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4-04-23 10:43   浏览量: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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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3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本辖区内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联合执法、联动执法等工作。

住    所

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丁幼明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99

2.58

网上名称

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本执法大队严格按照上级的一系列规定,认真执行遵守,确保法律法规落实到位,未出现异常情况。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本单位不存在开办企业情况。 禁炮禁鞭工作。在元宵节、清明节、中元节前等关键时间节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各项工作要求,对各村(社区)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和安排,通过“双联”活动各村(社区)、理事会及包组干部加大走访力度,在春节及元宵节期间,发放移风易俗、禁鞭禁炮、等宣传资料2000份,制作相关宣传横幅110条。营造禁炮的良好氛围。 清明节、中元节期间,各村(社区)安排专人在主要路口、公墓山等地值守,全镇范围内共设立57个值守点,全面织牢禁鞭禁炮防护网。清明节在公墓山设置鲜花置换点,实行鞭炮换鲜花,引导群众文明祭祀、绿色祭祀。加强中元节禁炮巡查值守,每个村民小组都安排专人巡查,同时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各村(社区)分别安排禁炮宣传车流动宣传。 全年对全镇所有门店开展清缴烟花爆竹专项执法行动5次,从源头上切断烟花爆竹的售卖,在上半年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香铺村青山湖桥门店有烟花爆竹销售行为,并移交派出所,行政拘留处罚7日。同时对婚丧事宜实行常态化监管,理事会全程值守,发现鞭炮一律收缴,全年共收缴鞭200余挂,炮100余个。 中心工作。圆满完成“双联”走访活动、公众安全感测评、医保收缴等各项中心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有效期自2021.3.30至2026.3.30.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无。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无。

填表人: 丁敏丽  联系电话:15973029422  报送日期:2024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