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人民政府-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来源: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4-04-23 10:43   浏览量: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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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3  年度)

 

 

 

 

 

 

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本辖区内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联合执法、联动执法等工作。

    

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丁幼明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99

2.58

网上名称

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本执法大队严格按照上级的一系列规定,认真执行遵守,确保法律法规落实到位,未出现异常情况。

本单位不存在开办企业情况。 禁炮禁鞭工作。在元宵节、清明节、中元节前等关键时间节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各项工作要求,对各村(社区)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和安排,通过“双联”活动各村(社区)、理事会及包组干部加大走访力度,在春节及元宵节期间,发放移风易俗、禁鞭禁炮、等宣传资料2000份,制作相关宣传横幅110条。营造禁炮的良好氛围。 清明节、中元节期间,各村(社区)安排专人在主要路口、公墓山等地值守,全镇范围内共设立57个值守点,全面织牢禁鞭禁炮防护网。清明节在公墓山设置鲜花置换点,实行鞭炮换鲜花,引导群众文明祭祀、绿色祭祀。加强中元节禁炮巡查值守,每个村民小组都安排专人巡查,同时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各村(社区)分别安排禁炮宣传车流动宣传。 全年对全镇所有门店开展清缴烟花爆竹专项执法行动5次,从源头上切断烟花爆竹的售卖,在上半年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香铺村青山湖桥门店有烟花爆竹销售行为,并移交派出所,行政拘留处罚7日。同时对婚丧事宜实行常态化监管,理事会全程值守,发现鞭炮一律收缴,全年共收缴鞭200余挂,炮100余个。 中心工作。圆满完成“双联”走访活动、公众安全感测评、医保收缴等各项中心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有效期自2021.3.30至2026.3.30.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无。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无。

填表人: 丁敏丽  联系电话:15973029422  报送日期:2024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