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履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职强根基,规范运行有保障。一是健全制度体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站股室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水利实际,制定普法责任制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制度,明确工作标准,形成考核依据,确保工作于法有据、规范透明。二是规范决策管理。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全年集中研讨决策重大事项30余项,所有决策过程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所有事项均程序规范透明;聘请法律顾问1名参与合同签订、案件办理等,为重大决策和执法提供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三是高效响应诉求。规范信访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流程,全年受理信访件6件、12345热线工单17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二)规范执法优服务,监管效能再提升。一是优化审批服务。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将35项涉水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线上平台办理,实现“一网通办”,全年依法办理行政许可12件、“一票制”审批53件,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4万元,实现审批流程规范、资金征收合规。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涉企行政检查、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等信息8项,保障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二是强化执法巡查。常态化开展水域执法巡查工作,累计完成河道巡查300余次、执法船巡查190余艘次、执法人员现场巡查700余人次,依法下发责停责改通知7份。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依法对白泥湖非法填湖筑坝行为立案查处,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案件于2025年11月29日顺利结案,形成有力执法震慑。三是抓实水资源监管。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管控要求,抓实抓细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取用水总量控制等工作,全年完成取水许可证变更3件,水资源精细化监管水平持续提升。
(三)普法宣教育人心,法治氛围浓底色。一是深化学法知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干部日常教育核心内容,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局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全年组织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会5次,全局86名干部职工学法参学率、应试率、通过率均达100%,法治素养全面提升。二是精准普法传法。依托“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网络安全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关键节点,通过流动广播车、现场展板、LED宣传屏、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开展水法治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实现普法宣传广覆盖、深渗透。三是严抓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全年组织开展警示教育6次、观看警示教育片6部、通报典型违纪违法案例70余起;同时,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党纪法规和规章制度,引导全体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廉洁执法思想防线。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能力保障仍有不足。现有执法队伍力量配备不足,法律专业人才储备匮乏,执法硬件保障不到位,无专用执法车辆,不能很好满足日常执法巡查等工作实际需要。
(二)法治宣传质效仍需提升。宣传活动针对性不够强、覆盖面不够广;部分建设单位、群众法律意识较为淡薄,涉水项目手续办理不够及时,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堆乱采乱建行为偶有发生。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扛牢主体责任,统筹部署推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水利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始终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发挥头雁作用,深化示范引领。局党组书记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等载体,带头讲授专题党课2次。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融入行政执法、矛盾化解、安全稳定等水利工作全过程,推动水利法治建设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学习,筑牢思想业务根基。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水利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日常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丰富学习形式,采取专题授课、案例研讨等方式,全年组织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
(二)创新法治宣传,提升全民水法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优化普法载体、丰富普法形式,聚焦涉水项目建设单位、河道沿岸群众、涉农主体等重点人群,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关键节点开展分众化、靶向式普法宣传,同时在涉水政务服务、项目审批等环节嵌入法治指导,从源头提升群众水法治意识。
(三)强化规范执法,提升水利监管效能。一方面,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向上级争取人员编制,针对性引进法律、水利专业人才,充实执法力量;另一方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水域执法巡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乱堆乱建等涉水违法行为,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执法,形成治水护水执法合力,切实维护水事管理秩序。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