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区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07-02 21:29   浏览量:1   | | | |

第一部分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有关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社会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形势,总结工作经验,研究邪教发展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为区委、区人民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

2、负责了解、掌握邪教发展动向,收集相关信息,及时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反映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和邪教问题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3、承担区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完成区委和上级610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加挂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牌子,简称“区委610办”),下设1个机构:610办教育转化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45.6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长3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反邪教工作专项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4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61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84.8%。项目支出6.94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6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反邪教工作专项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3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反邪教工作专项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5.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79万元,占89.31%。公共安全支出4.88万元,占10.69%。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74万元,支出决算为45.67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反邪教工作专项经费。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4.81万元,上年工资福利支出3.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4万元,上年商品和服务支出11.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8万元,上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5万元。项目支出6.94万元,上年项目支出14.9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94万元,上年商品和服务支出11.9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73万元。占本年支出85%其中:

人员经费26.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68%,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3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0.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25万元,完成预算的41.67%,比2017年增长了0.07万元,增长原因我办2017年6月份才正式成立,比今年开支少半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预算。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均为0。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0.2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21批次70人次。比2017年增加了24%,增长原因我办2017年6月份才正式成立,比今年开支少半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2.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反邪教工作专项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