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区妇女联合会   2019-07-02 21:15   浏览量:1   | | | |

第一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团结、教育全区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按照妇联基层组织改革的要求,指导城乡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加强各级妇联执委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妇女制度和妇女之家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巾帼建功”等活动。

(三)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妇联系统领导干部和妇女干部的推荐、培养、选拔及发展女党员工作。

(四)扩大社会联动维权工作格局,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的研究与拟订。接待处理妇女群众来信来访,参与重大典型信访案件调查;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参与有关普法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稳定工作;指导、推动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五)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教育和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指导各级妇联组织开展文化教育和技能培训,促进妇女广泛平等就业。

(六)指导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弘扬家庭美德,培养良好家风,促进家庭和谐。指导儿童活动阵地建设;指导、组织开展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关爱帮扶活动和有益儿童身心健康的社会活动。

(七)指导全区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

(八)承担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推动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岳阳市云溪区妇女联合会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设一个综合办公室,现有人员4名,主席1名,副主席2名,办公室主任1名。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78.46万元,同比2017年增加了11.09万元,增加了14.13%。2018年决算支出78.46万元,同比2017年增加了1.2万元,增加了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78.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66万元,占本年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万元,占本年总收入12.4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4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66.86%。项目支出2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33.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8.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46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4.13%,财政拨款支出78.4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3.3%。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会议费;三八、六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对贫困儿童、妇女的慰问以及为偏远农村学校的学生购买“心愿礼包”;厂港地联谊活动的开展;新增人员办公设备的购置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6%。同比2017年减少了3.3%。主要是因为加强财务监督,坚持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8.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5.53%,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22万元,占97.9%。其他支出1.44万元,占2.1%。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8.66万元。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9.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93万元。项目支出2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0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9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岳阳市云溪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37.6%。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2.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62.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0.3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35万元,完成预算的97.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公务接待经费0.3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了0.28万元,因我会进一步严格管理和控制公务接待。

“三公”经费支出0.36万元,同比2017年减少0.28万元,下降77.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同比2017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均为0,同比2017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同比2017年无变化;公务接待经费0.36万元,同比2017年减少0.28万元,下降77.78%,因我会进一步严格管理和控制公务接待。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0次接待人次120,无国外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0.35万元,为国内公务接待,占10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9.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2.49%。本年支出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49%。基本支出9.8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区妇联组织进行了“环境保护、三法宣传、妇女保健知识”讲座,发放宣传册5000多份。区妇联、区人社局联合举办了云溪区2018年“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召开了云溪区庆三八暨“巾帼风采”报告会与云溪区庆三八暨“乡村振兴,巾帼建功”座谈会约200余人参加。表彰了七名“三八红旗手”,六个“三八红旗集体”以及四户“最美家庭”,并举办了一场全区妇女趣味运动会,约八百人参加。“六一”期间,举办了“关爱童心 圆梦春蕾”系列活动,慰问留守儿童等。成立了云溪区旗袍协会,举办了“婉约国粹 大美旗袍”首届旗袍秀活动,吸纳会员600余名。两癌筛查4月在云溪街道正式启动,由区财政投入300多万元5年时间为我区2万多名农村妇女进行免费筛查积极做好了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联合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及长岭炼化、巴陵石化开展了“守护云山溪水 遇见最美的你”厂港地环保联谊活动(共四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岳阳市云溪区妇女联合会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2.9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