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二)对于危害国家安全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三)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四)对于公安机关、自行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七)开展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
(八)对社区矫正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九)负责其他应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检察院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云溪区检察院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院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无其他收入来源。2016年收入支出为134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8.32万元,占收入支出的45.3%;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35.96万元,占收入支出的1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51.12万元,占收入支出的3.8%;基本建设支出为512万元,占收入支出的38.1%;其他资本性支出为36万元,占收入支出的2.7%。
二、关于云溪区检察院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院2016年收入1343.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关于云溪区检察院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我院总支出为13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831.4万元,项目支出为512万元。
四、关于云溪检察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收入支出为650万元,2016年收入支出为1343.4万元。2016年我院办案技侦楼建设进入攻坚时期,基本建设支出512万元,办案设备支出36万元。
五、关于云溪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40.6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为30万元,公务接待费10.6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3.93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为20.43万元,公务接待费为3.5万元。为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政策,我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我院2016年共有10辆执法执勤车辆,国内公务接待73次,875人。八、关于××单位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往来款说明。2016年末本院往来款中,其他应付款年初数为835150.28元,年末数为413951.28元;其他应收款年初数为5052914.84元,年末数为3293776.31元。
2016年末其他应付款为413951.28元,其中2014年10月到2015年12月干警养老金年金尚未支付,在其他应付款中做往来账处理,共计394732元,其他应付款为19219.28元。
2016年末其他应收款为3293776.31元,具体明细为老办公楼建设款143000元,财政其他资金存款342612.24元,预算内上年结余为303632.95元,上年基建结余2100000元,暂付基建款357116.95元,其他应收款47414.17元。
(二)固定资产情况说明。2016年未我院资产总额为:13595521.49元,其中流动资产数413951.28元,固定资产数8911403.16元, 在建工程为4270167.05元;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154350元。我院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为:同步录音录像1台价值48000元,办案电脑、打印机、录音笔等办公设备价值106350元;拆除部分办公楼价值737299.9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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