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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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计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技术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区卫计局 发布时间: 2019-03-05 11:11

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技术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云卫发〔2019〕10号)


各镇(街道)、长岭炼化公司、巴陵石化公司(云溪片)卫计办,岳阳市四人民医院、岳阳市长炼医院、云溪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现将《岳阳市云溪区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技术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云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岳阳市云溪区财政局        

2019年2月27日                       


岳阳市云溪区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技术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切实降低全区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和《岳阳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原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及相关配套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综合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和运行机制,做到应查尽查,降低出生缺陷儿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2019年1月1日起,免费为1200名新生儿实行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

二、服务对象与机构

(一)服务对象

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具备岳阳市云溪区户籍或夫妻双方非岳阳市云溪区户籍但办理岳阳市云溪区居住证,且在岳阳市云溪区居住半年以上。

(二)服务机构

1、检测机构:岳阳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岳阳市妇幼保健院)负责接收全市各级各类助产机构采集标本的集中检测任务。

2、采血机构:云溪区内经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三、服务内容与原则

(一)服务内容

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健康教育、优生咨询、标本采集和递送、实验室检测、检测结果评估、初筛阳性转诊、追踪、随访管理、业务培训、质量控制、基层督导。

(二)服务原则

1、自愿和知情同意原则。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要充分尊重孕产妇及新生儿监护人意愿,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进行标本采集。

2、义务告知原则。承担新生儿标本采集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医务人员,应履行告知孕产妇及新生儿监护人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的义务。

3、规范服务原则。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版)》、《湖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管理办法》等要求提供服务。

4、信息保密原则。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尊重被检测者的隐私权,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被检测者的相关信息和检测结果,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专项管理原则。成立区级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项目办公室,区级项目办设立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健科,负责资料登记收集汇总、数据上报、经费核算等工作。

四、服务网络及工作职责

(一)筛查服务网络

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网络由区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中心、血标本采集机构及镇(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组成。

(二)工作职责

1、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中心(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辖区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工作质控、标本质量验收及转运、信息统计及上报等,做好辖区内筛查阳性新生儿的管理;负责辖区内新生儿疾病筛查费用审核、报销。

2、标本采集机构(云溪区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免费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政策宣教和咨询服务。做好滤纸血标本采集、保存等工作,并将滤纸血标本及时递送至岳阳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负责做好筛查对象基础信息资料登记、保存及滤纸血标本质量的监督,协助追踪及召回筛查阳性新生儿等工作。

3、各镇(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免费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知识宣传、信息上报及跟踪随访,督促落实辖区筛查任务。

五、经费管理

(一)资金来源

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经费240元/人,区级按区财政与市财政7:3比例分担,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超额完成部分按实际人数结算在2019年12月底前补足。

(二)结算标准

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结算标准240元/人,其中市级项目办实际收取200元/人,用于项目的实验室检测,另外30元/人作为采血单位宣教、采血及管理费用,10元/人作为区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中心阳性新生儿转诊、追踪、随访管理费用。

(三)结算方式

市级项目办负责按月将全市实际筛查人数分县市登记造表,经区级项目办审核,区级领导小组批准,由区按季实际筛查人数与市级项目办结算,市级项目办按规定定期将采血费用、培训、组织管理随访等相关补助及时拨付给区级项目办,区级项目办根据各机构工作完成情况拨付给相关采血机构。

1、夫妻双方均为云溪区户籍,按女方户籍结算;

2、夫妻任意一方为云溪区户籍,按夫妻中所属云溪区户籍地结算;

3、夫妻双方均为非云溪区户籍,但夫妻任意一方已办理云溪区居住证,按云溪区结算。

(四)结算所需资料

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费用报销所需资料: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住院费用清单中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项目,结算发票。报销单位留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人民政府牵头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1),负责全区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项目的管理、实施、监督考核、效果评估。成立项目工作技术指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2),负责免费筛查项目的质量控制、信息统计、人员培训等业务指导工作。各单位要承担免费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机构。

(二)强化监督管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共同做好免费筛查工作。区卫生计生局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网络建设、工作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项目经费落实,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区卫生计生局要对免费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对象的资质确认、资金使用、阳性新生儿转诊随访、信息统计上报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规范服务管理。各采血机构应将筛查标本递送至岳阳市妇幼保健院(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严禁各采血机构将筛查血液标本递送至市外其它筛查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

(四)严格责任追究。将免费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纳入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医疗保健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业务的;不按规定递送血液标本或擅自将血液标本递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违反卫生计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的;在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应当发现胎儿存在明显出生缺陷而未发现的;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医疗保健机构和相关当事人员予以处罚。

对在免费筛查项目资金分配、审批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滞留、截留、挤占、挪用或虚报、瞒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财政部门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对医疗保健机构和相关当事人员予以处罚。

对在免费筛查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注重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主题宣传日等媒介对免费筛查项目的意义及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要在单位内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挂图,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发放给老百姓,让老百姓更多地了解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积极主动参与筛查。

附件:

1、岳阳市云溪区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2、岳阳市云溪区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工作技术小组成员名单(略)

3、岳阳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知情同意书(略)

4、岳阳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项目月报表(一)(略)

5、岳阳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项目月报表(二)(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