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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储运部罐区隐患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公示

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 2020-07-09 20:45

经审议,2020年7月9日,我局拟批准《关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储运部罐区隐患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联系电话:0730-841205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储运部罐区隐患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储运部

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储运部罐区隐患综合治理项目位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储运部,项目总投资2987.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1.81万元,占总投资的20.8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现有厂房,对厂内江边罐区、八号沟罐区及五号沟罐区开展隐患治理,一是江边罐区新增抗爆墙保护措施,原油罐区T-106和T-107改为石脑油罐并增加氮封保护,停用丁二烯罐V-2101,新增2台丁二烯输送泵替换原有招商罐区的旧泵;二是八号沟罐区中L807、L808、L809和L810等4个罐改为消防水罐,新增抗爆墙保护措施,充装班新建8个可燃液体装卸车栈台,原有10个可带金属软管的鹤管改为下装万向节鹤管,新增可燃液体泵棚,原有8台泵移位至新泵棚,新增水体防控设施及紧急切断阀等,更换两台丁二烯泵和流量调节系统;五号沟罐区L501和L502乙苯罐改为苯罐,新增1台 1500m3的苯罐及配套设施,在罐区泵房新增2台苯输送泵、2台环己烷输送泵和2台尾气增压风机,将1台3000m3的石脑油罐C519改成环己烷罐,3台2000m3的C505、C506 和C507罐改成乙苯罐,并新增VOCs配套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做好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对裸露地面采取设置防尘网或者防尘布等措施,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建筑垃圾应外运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场地,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其中有组织废气经收集后送往橡胶部丙烯系统火炬系统进行焚烧处理达标后由80m高排气筒外排;无组织废气通过强化管理及定期检修减少排放。项目废气须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标准限值。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罐区地面冲洗废水、罐体排污水、初期雨水及生活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罐体排污水、初期雨水及生活废水经厂区污水总管排入巴陵石化云溪生化车间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废水须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间接排放限值,并满足巴陵石化云溪生化车间进水水质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压缩机、泵等主要的声源设备等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主要固体废物为废机油及生活垃圾。其中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标识储存并建立管理台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

6、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用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治措施和制定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方案。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防止环境污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建物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根据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重点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漏造成物料下渗污染地下水。

7、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系统和环保设备维护和管理;注重各类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建立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9、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32.6t/a;COD≤0.08t/a,NH3-N≤0.01t/a.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