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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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 2019-12-12 16:25

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为期30天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于反馈了督察意见。云溪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以整改实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截至目前,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反馈意见指出涉及我区的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包括1个需立行立改、持续推进的共性问题),余下4个正按序时进度整改推进。现将已完成整改问题公示如下。


附件:2019年云溪区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表


2019年12月12日        


附件:

2019年云溪区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表

序号

整改任务名称

整改目标

完成时限

进展情况(最新上报内容)

监管责任单位(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1

湖南省有些地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还不到位,表态多、行动少,部署多、落实少。有些地方整改力度不大,要求不高,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还要依靠领导批示或上级督察督办才能引起重视、得到解决。

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督察检查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形成全区环境保护长效治理机制。

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我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来抓,启动实施云溪区生态环境治理三年工作规划,开展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和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了由区委书记任政委、区长任组长、区级领导牵头负责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并对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健全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治理机制。

区委办

区政府办

2

“回头看”期间,全市有14件第一轮督察转办案件再次被群众投诉,反映查处不实或整改不到位。

涉及云溪区的重复信访反映的环境问题解决到位;涉及违法违规问题处理到位;群众合理环境诉求得到回应和解决。

2019年底

云溪区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省级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以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防止问题反弹。“回头看”期间,我区共收到信访交办件18件,其中1件为第一轮督察重复投诉,经现场调查核实,问题已整改处理到位,达到办结销号标准。

区生态环境分局

3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度缓慢。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重点湖泊等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在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但湖南省提标改造工作一拖再拖,自行制订的方案擅自放松标准,只要求洞庭湖区30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在2018年底前完成,目前仅完成3座。

2019年,云溪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级A排放标准。

2019年底

市政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已完成,新建工业污水处理设施12月20日通水试运行,12月31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

区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