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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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同湖异地同效还湖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公示

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 2019-07-29 08:47
  经审议,2019年7月29日,我局拟批准《关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同湖异地同效还湖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云溪区分局

  联系电话:0730-841205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同湖异地同效还湖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云溪区松杨湖东南部的团湖西岸

建设单位

岳阳市云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同湖异地同效还湖工程项目位于岳阳市云溪区松杨湖东南部的团湖西岸。项目总投资755.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97%。项目总占地面积46.8亩,其中永久占地25.8亩(包括其他园地10亩、林地0.7亩、坑塘水面9.2亩、内陆滩涂5.6亩及水工建筑用地0.3亩),临时占地21亩(包括弃渣场19.5亩及临时施工道路1.5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松杨湖东南部的团湖西岸25.8亩地块开展同湖异地同效还湖工程,工程主要由施工开挖、弃渣场及临时施工道路三部分组成,工程开挖底部高程按湖底高程24.6m控制,总疏挖面积6.26万m2,总疏挖容积46.8万m3,较原侵占填埋的湖泊面积6.17万m2,原侵占填埋的湖泊容积45.1万m3,本工程实施后将新增松杨湖水面面积0.09万m2,新增松杨湖容积1.7万m3。项目施工结束后,永久占地区域将转为松杨湖湖泊组成部分,临时占地区域则通过人工绿化进行生态复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气为施工扬尘、汽车尾气及恶臭。其中施工扬尘、汽车尾气及恶臭通过缩短施工期,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及时清运、随挖随清、合理规划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排放,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方作业,并在装、卸、运各起尘点或场区进行喷淋洒水加湿等方式降低排放。项目废气须执行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恶臭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的二级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段不得涉及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施工时沿松杨湖湖面侵蚀基面沿岸设置临时施工围堰,并对施工涉水区域进行导流减少对松杨湖水质的影响,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须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控制噪声,加强设备维护,确保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场界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防治工作。该项目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土石方及淤泥。其中土石方及淤泥等要做到及时清运,随挖随清,不得进行临时堆放,同时做好运输车辆的覆盖围挡工作,防止沿途散落,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运至指定的弃渣场进行集中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同一个湖泊、面积不少、有效容积不少、不影响区域环境”的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施工期应避开降雨天气,特别是暴雨天气;施工时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控制开挖面,减少裸露面积;开挖出的土方采取保护措施,施工完成后须对弃渣场及施工道路等临时工程用地进行人工复绿。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云溪区分局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