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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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5万吨/年催化裂化催化剂装置增加废渣干燥处理环保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公示

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 2019-07-18 08:29

经审议,2019年7月18日,我局拟批准《关于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5万吨/年催化裂化催化剂装置增加废渣干燥处理环保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云溪区分局

联系电话:0730-841205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5万吨/年催化裂化催化剂装置增加废渣干燥处理环保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云溪工业园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二期项目内

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5万吨/年催化裂化催化剂装置增加废渣干燥处理环保设施项目位于岳阳市云溪工业园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二期项目内。项目总投资670.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0.8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催化剂长岭分公司二期项目内新增一套干燥处理设施,将NaY分子筛装置由外排含硅废水制备的硅铝胶,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后用皮带输送机输送至新增的闪蒸干燥设施进行干燥,干燥后的产品外销或作为生产其它催化剂的原料,项目现有生产工艺及产品均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废气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方作业,并在装、卸、运各起尘点或场区进行喷淋洒水加湿,避免建设过程中引起二次扬尘污染。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主要废气为天燃气燃烧废气及气固分离后含尘废气。其中天燃气燃烧废气通过闪蒸干燥塔后随产品一起进入高效布袋除尘器进行气固分离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气固分离后含尘废气经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项目废气须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标准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及生活废水。其中冷却水经依托岳阳市云溪工业园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二期项目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依托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项目废水须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标准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须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控制噪声,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该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施工废弃物料和生活垃圾。其中施工废弃物料等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处理储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
6、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用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治措施和制定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方案。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防止环境污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建物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根据分区防渗要求对地下管道、废水处理设施区、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做好重点防腐防渗工作。
7、加强营运期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进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8、加强环境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9、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NOx≤1.6192t/a,SO2≤0.1037t/a。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云溪区分局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