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1-05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助力惠民生 > 环境保护 > 环评审批

关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港口部燃煤锅炉环保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公示

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 2019-06-13 17:00

  经审议,2019年6月13日,我局拟批准《关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港口部燃煤锅炉环保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云溪区分局

  联系电话:0730-841205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港口部燃煤锅炉环保隐患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港口部燃煤锅炉环保隐患治理项目位于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厂区内。项目总投资1996.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6%。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3台DZL10-1.25-AⅡ型燃煤水火管锅炉和2台YLL-3500(300)A型有机热载体炉;新建1台10t/h燃气蒸汽锅炉、2台4600KW燃气有机热载体炉、1套12t/h软化水处理设施及3套低氮燃烧器,并配套相应辅助设施。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自来水、电及液化石油气。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废气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方作业,并在装、卸、运各起尘点或场区设置喷淋洒水加湿,避免废土石处置过程中引起二次扬尘污染。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主要废气为锅炉废气及液化石油气废气。其中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达标后由18.5米高1#排气筒排放;液化石油气废气通过强化密闭储存降低排放。项目废气中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限值;液化石油气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软化水系统废水及锅炉排污水。其中软化水系统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排入长炼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长江(长炼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850m3/h,处理工艺主要为生物接触氧化—氧化沟—砂滤—BAF)。项目废水须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2中直接排放限值。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须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控制噪声,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该项目营运期主要固体废物为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其中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属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标识储存并建立管理台帐。
  6、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用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治措施和制定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方案。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防止环境污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建物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根据分区防渗要求对地下管道、初期雨水池、废水处理设施区和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间、生产车间等区域做好重点防腐防渗工作。
  7、加强营运期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进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8、加强环境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9、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NOx≤6.71t/a,SO2≤1.56t/a。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云溪区分局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