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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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区关于“重显绩,轻潜绩”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 区环保分局 发布时间: 2017-12-04 11:30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一些地方领导重显绩、轻潜绩,愿意做有利于当前、看得见的事情,不愿做有利于长远、打基础的事情,抓环境治理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像抓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那样全力以赴,要求我区继续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落实《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实行终身追责。

我区已制定《云溪区领导干部“重显绩,轻潜绩”问题专项整改方案》(岳云组发〔2017〕16号),在2017年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文件中(岳云组发〔2017〕56号)明确规定,对发生损害生态环境和资源的重大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评为“不合格”等次的领导班子并严肃追责,正在加快落实推进《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我区拟对该问题进行销号,特此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8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监督意见反馈和举报电话:0730—8412059。


岳阳市云溪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7年12月4日